2010年7月1日我开车从安岳到安居去签啤酒销售合同,回来的的途中在安居岔路口遇见两人招手,我问他走哪里,他说回安岳,于是我就让他们上车。
车开到天马收费站时,我将车停下正准备掏钱交过路费时,当班的收费员当时不知嘴里在说什么,我就问她:你在说什么?她说:我不是对你说的,我是自己对自己说。我也笑着说:我也没对你说,我也是自己对自己说话。就这样僵持了大约一分钟左右,坐我车的一个年轻人就下车去摇了下收费站的栏杆,当时我正在和当班收费员在理论,并且都没有动怒。对面车道的当班员跑过来和我车上下去的那位年轻人开始争论起来,于是我就把车开过去劝他们,但是他们仍然继续在争吵。
我害怕他们抓扯起来,我就把车慢慢往前开把他们挤开了,那位收费员以为是我让那位年轻人下车去摇栏杆,于是她就和我也争吵起来,并且开口骂我。我非常生气,就动手打了她一下。于是,她马上打电话叫来六、七人把我从车上拖了下来,并且戴眼镜的人朝我肚子打了几下,后来就被周围的人扯开了。
然后,他们就报了派出所。派出所来了了两位名警,名警叫我们自行协商解决。坐我车的年纪偏大的那位和收费站年纪偏大的那位就开始进行协调,经劝解后我同意交钱和赔礼道歉,可是由于他们有派出所撑腰,收费站提出要求由派出所解决。
等了一会儿,通贤派出所的副所长王荣和一位名警从安岳开车下来,带我到了通贤派出所交给一位当班名警,询问口供材料。一进入二楼当班名警办公室,一个衣装不整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接到了我(他当时没出示证件,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他的名字和职务),开始询问我:你叫什么名字?哪里的人?我回答了他,但是他也没有做记录。他又问:和你一起的那两个人是谁?我说:不认识。他说:“日你妈,给老子老实点”。并且一直都是日妈道娘的骂了我很久,我说:公安同志,请你不要这样说话。他说:老子就这样说,你不服去告老子嘛!“日你妈哟”!我没有办法只有让他骂我。
他又继续骂了几分分钟,他就喊我站到电脑前开始正式录材料,当时我的肚子非常痛,汗水把我衣服都泡湿了,我就用左手捂住肚子,站在那里接受调查。他边问我边喊我站直,我给他解释说:警察同志,我的肚子痛得很,实在没办法站直。那个警查对我飞起一脚踹在我的左脚上,我忍住肚痛和脚痛,继续接受他野蛮的调查讯问,并且嘴里一直日你妈日你妈的骂我,没有过一会,他又飞起一脚给我踹来,并且嘴里一直不停的骂我,由于我本来肚子都痛得厉害,加上他的时不时的用脚踹我,我实在无法忍受他的刑讯逼供给我带来的身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无法继续承受他的野蛮太度,我就这样被他逼得从二楼跳了下去。当时几乎晕死了过去。过了二十分钟左右,他们叫来救护车把我送到通贤医院一检查,说我左手和右脚根骨断了,我现在也没有其它办法,在此发贴请教高手和热心朋友,给我建议和意见,另也请各位领导给我个说法!
1、审我的那位是什么人,叫什么名字?
2、他在派出所上班为何不穿制服,不配警号和领章?
3、为何他不出示他的警证?
4、你们在审案时是不是都是这样刑讯逼供日妈日娘的?
5、请问这位警察在审我之前是不是喝了很多酒才来审的我?
请领导大人给我答复,谢谢!也请版主不要将此贴删出,诚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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