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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青白江区住建局请依法依规[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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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8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市青白江区住建局在开发商(成都市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图纸面积做假的情况下,仍然以违法超面积的图纸作为依据并且发放了施工许可证,和最后通过房屋验收和竣备,请领导们能彻查当初通过审批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附图为青白江区凤凰湖国际社区二期建施平面图,现存在青白江区规划局一楼档案室,附图是原图拍摄,有三个疑问想请问住建局,请领导针对问题回复,不要跑题。
1,附图是否合法,
2,附图面积是否符合规划许可证住宅面积。
3,你们说附图为审图机构审查,请问此附图是否不在住建局管理范围以内

附图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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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4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现将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凤凰湖国际社区有关问题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经核实,成都市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住宅、商业、配套设施(9#、18#、26#及地下室)”项目规划许可证面积为64523.72平方米。该项目设计单位为北方-汉沙杨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四川西南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查,施工图审查面积64523.72平方米。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施工图审查要点进行审查,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承担审查责任。项目施工图审查备案面积及层数与规划许可证面积一致。 建筑工程竣工后,相关部门会依据法律法规进行验收,如与报规不一致的,须依法处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该项目经相关部门验收,26#住宅面积为16455.49平方米,18#住宅面积为12875.34平方米,住宅面积共计29330.83平方米,规划许可证中住宅面积29381.49平方米。项目未出现超规划许可住宅面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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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5-28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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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5-31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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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4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现将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凤凰湖国际社区有关问题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经核实,成都市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住宅、商业、配套设施(9#、18#、26#及地下室)”项目规划许可证面积为64523.72平方米。该项目设计单位为北方-汉沙杨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四川西南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查,施工图审查面积64523.72平方米。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施工图审查要点进行审查,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承担审查责任。项目施工图审查备案面积及层数与规划许可证面积一致。
建筑工程竣工后,相关部门会依据法律法规进行验收,如与报规不一致的,须依法处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该项目经相关部门验收,26#住宅面积为16455.49平方米,18#住宅面积为12875.34平方米,住宅面积共计29330.83平方米,规划许可证中住宅面积29381.49平方米。项目未出现超规划许可住宅面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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