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政 复 议 申 请 书
申请人:广安……,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第三人一:广安市人民医院(广安市120指挥中心)
第三人二: 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复议请求:请求四川省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并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
2020年7月22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邮政快递投诉申请书“投诉请求:第一、请求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查处广安市人民医院(广安市120指挥中心)打着医疗机构名称广安市急救中心从事诊疗活动未经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行政许可的违法行为并依法责令整改到位;第二、申请人向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投诉广安市人民医院(广安市120指挥中心)的违法行为,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至今未依法查处和依法责令整改到位,请求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责令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履职到位;第三、请求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安市人民医院(广安市120指挥中心)依法问责,对广安市人民医院(广安市120指挥中心)的查处结果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事实和理由:在广安市人民医院(广安市120指挥中心)及其120救护车上打着医疗机构名称广安市急救中心从事诊疗活动,经查,广安市急救中心从事诊疗活动未经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行政许可属非法行医行为,申请人遇到急危重患者***、***拨打120转诊到广安区人民医院或广安市人民医院的急诊科均未成功,并给申请人导致了14万元经济损失,还让唐**延误救治而在广安区人民医院死亡。为了非120网络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安全和患者的生命安全,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查处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安市人民医院(广安市120指挥中心)的违法行为。谢谢!”,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0年7月23日收到该投诉申请书(以信访告知书告知),已超过60日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也未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已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一) 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二) 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三) 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四)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设置审批权限的划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其他医疗机构的设置,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第四十四条 以“中心”作为医疗机构通用名称的医疗机构名称,由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在识别名称中含有“中心”字样的医疗机构名称的核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 含有“中心”字样的医疗机构名称必须同时含有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第四十六条 医疗机构名称经核准登记,于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使用,在核准机关管辖范围内享有专用权。第四十七条 医疗机构只准使用一个名称。确有需要,经核准机关核准可以使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名称,但必须确定一个第一名称。第六十六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七十二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检查、指导主要包括:(一)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七条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权限的划分为:(一)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5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和300张床位以上专科医院,100张床位以上的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直属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直属的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的设置布局。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 (二)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第五十三条 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院前急救体系,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及时、规范、有效的急救服务。第三十条 国家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引导非急诊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机制,并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需求,整合区域内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资源,因地制宜建立医疗联合体等协同联动的医疗服务合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医疗服务合作机制。第三十五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接收医院转诊患者,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院主要提供疾病诊治,特别是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突发事件医疗处置和救援以及健康教育等医疗卫生服务,并开展医学教育、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医学科学研究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等工作。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提供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院前急救、采供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出生缺陷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第三十六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分工合作,为公民提供预防、保健、治疗、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卫生服务。第八十六条 国家建立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医疗卫生综合监督管理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医疗卫生行业实行属地化、全行业监督管理。第九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履行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相关职责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地方人民政府未履行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相关职责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被约谈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约谈情况和整改情况应当纳入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工作评议、考核记录。第九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卫生健康监督机构,依法开展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等行政执法工作。第九十七条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进行社会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第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一百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等的医疗信息安全制度、保障措施不健全,导致医疗信息泄露,或者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止相应执业活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一百零七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二)医疗卫生机构,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和诊所等。”。(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和血站等。”等法规。
综上所述,广安市急救中心的设置、审批、监督的法定职责主体都是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但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投诉未依法履行职责也未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法定转诊权利,请四川省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复议,谢谢!
申请人:
2020年9月25日
附件:投诉申请书和邮政快递查询记录、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信访告知书、申请人营业执照、医疗执业许可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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