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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建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函对院前医疗急救做出具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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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5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王树江院长:
     再审申请人于2019年12月9日收到(2019)川行申1501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申请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衷心感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再审。申请人立即给再审审判长毛学龙快递了《申请再审意见书》及相关再审新证据和法规,与审判长毛学龙通了2次电话进行沟通,法定审结期限为2020511日,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至今没有通知再审开庭或听证质证。
     新证据详见光盘及附属以下通过录音整理的文字: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专门负责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的领导于2020424来电(01068791889通话记录(根据电话录音整理):
四川省广安市杨医生:我反映一个问题,我们诊所遇到急危重患者拨打广安120请求调度救护车属不属于院前医疗急救?我们多次拨打广安120,广安市120指挥中心以医疗机构拨打120不属于院前医疗急救不予以调度120救护车.
四川省广安市杨医生:你好!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领导:你好!你刚才不是打电话关于咨询院前急救的事情,是吧,给你一个反馈,是这样的,就是关于咱们院前急救相关管理的规定,他是属地化管理原则,也就是说,这个事情您这个事情的判定和他的监管,包括后续处理,如果有处理的话,后续的处理都属于咱们四川省广安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以说呢,就是我这个建议呢,您给咱们广安市这边反馈一下这个事情,然后呢。
四川省广安市杨医生:我已给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反映过了,他们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院前急救管理办法》诊所拨打120不属于院前医疗急救。这个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来解释,包括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我都反映过了。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领导:这样,杨老师,你的意思我懂了。就是这样的,因为你看全国呢,就一个市,就医疗机构就有几万家,咱们呢就是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呢,没办法对一一的对所有的机构进行解释,当然你如果说咱们遇到这个问题呢,那说明咱们四川广安这边可能对这个政策呢,就在理解和那个上面都是有不足或偏差的,我这样吧,我建议呢,第一属地化原则,第二呢,如果广安这边不清楚呢,请广安或者最后由四川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跟我们这边联系,我们统一把这个、那个就是相关情况跟四川省了解沟通以后呢,因为你们、咱们肯定就是不止是一个诊所,就是你既然反映这个事情,那肯定说,想必广安市甚至四川省对这个政策掌握可能都不一定很清楚,那么我们肯定不是解决点上的问题,要解决面上的问题,所以呢,我们就是希望,对,是吧,您这边出现问题,也对,也可能说其他省、其他诊所,所以说我们的想法就是您这边跟广安那边反映啊,就是请他们,如果他们四川省整个省里都不清楚,那么他们省里来跟我们沟通这个事情,那么咱们就以点解决面上的问题,把整个就是对这个省里,对这个政策的一个了解,咱们都沟通,好吧,你看这样行吗?因为你想咱们这儿要对成千上万的医疗机构不可能一一的来沟通是吧,您这个也理解,是吧。你看,行吗?
四川省广安市杨医生:
从你们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院前急救管理办法》第二条,我们诊所拨打120属于院前医疗急救,这是没得问题的。但是我们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他们认为诊所拨打120不属于院前医疗急救。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领导:对吧,所以说我刚才跟你沟通了,这个肯定是咱们省里、咱们市里的对这个政策把握肯定是也有出入。
四川省广安市杨医生:非常感谢!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领导:再见!
         本案涉及到全国数万家基层医疗机构(非120网络医院)的医疗安全和全国14亿人民就医的生命健康权,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若对《院前急救管理办法》第二条有异议,认为诊所甚至其他基层医疗机构(非120网络医院)拨打120转诊急危重患者不属于院前医疗急救,请发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或直接联系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领导,办公电话01068791885,国家卫生健康委员愿意出具具体解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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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审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20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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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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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4-25 13:52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早就知晓此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管理局的美女领导在这关键时候依法发声让我们非常感动,让我们对法治健康中国更有了信心!但愿这些语文没学好的或故意徇私枉法的像李勇一样被免去职务,甚至被依法追责,一网打尽,依法行医才能畅通无阻,人民就医得到延续完整的医疗安全保障,拭目以待!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4-26 08:27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4-26 17:48
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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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4-26 20:05
法定期限还有15天,如果是维持原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可能早就裁定了。拭目以待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4-27 10:45
倒计时还有14天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4-28 13:25
不知四川高院如何处理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4-28 19:11
持续关注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5-1 12:37
还有10天,等待举国关注省高院的再审裁定书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5-2 11:35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5-3 08:00
市政府推给了法院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5-3 17:02
法院要对120网络医院或非120网络医院,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和14亿人民依法负责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5-3 17:35
数万家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非120网络医院)的医疗安全和14亿人民的生命健康权交给你四川省高院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5-4 09:20
地方黑暗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5-4 17:38
汤才勇、代联波将红遍全国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5-5 18:13
还有6天,是否会延期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5-6 08:44
是否依法裁判,值得关注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5-6 08:54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被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捆绑了,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解锁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5-6 13:20
不知何时?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5-7 09:34
没有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函直接裸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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