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5日我带着我的姑父在“南充博视眼耳鼻喉专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就诊,并做“晶体脱位”及“白内障复明”手术。由他们公司主治医生“李龙”接待就诊并安排手术,在“看病”过程中双方约定价为3500元,后由家属到收费室缴纳费用,其中分别开具两张收据发票一张为2000元,另一张为1500元,然后安排住院和手术。当病人躺在手术台后主刀医生“李龙”便问我姑父“你是否要安装好点的晶体?”,我姑父人在手术台上被他这么一问顿时便觉得紧张了,但由迫于当时的情景,只能回答“好的”,然后“李龙”便安排人叫家属再次缴纳了1400元的费用,并由收费室开具收据(注:并非发票)后实施了手术,第二天当我得知这个信息后便去找“李龙”理论,他当场就表示可以退还这1400元的费用,这就让做为患者以及患者家属的我们更加纳闷了。然后大家交谈了一会,我们也同意退还1400元的费用,但是正当我们同意的时候“李龙”指着我的鼻子骂到“老子发现你真的极品,你一家人都是极品”。然后我们就没同意退款。事情经过就是这样。 对于这件事情我们做为家属方后来也通过些其它渠道以及手术当天一个一样病情的家属处了解到,我姑父被在手术台上要求加钱安装晶体并非个案,当天下午他们公司做同样的手术另一名家属也遭遇了相同的状况,而在他们公司这就是种敛财的手段。 对于此事我方有疑问如下: 一.病人躺在手术台上被要求安装更好的晶体是否合规?是否合法?是否合理? 二.作为一个治病救人的医生、救死扶伤的行业这样的行为是否符合医德?是否符合行业规则?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文件?私人医院上级主管单位是否尽到监管的职责? 三.为何病人及家属都同意退款后,做为医生还要对病人以及家属进行语言上侮辱?并连带整个家族。 四.为何3500元一次性缴纳的要分两张票收款? 五.为何加收1400元没有发票而是出具收据?是否有偷税漏税的嫌疑? 六.医院股东是否是自然人?是否有资格开办这种以敛财为目的的私人黑心医院? 现将情况和疑问呈报各上级单位以及各大媒体,这样的医院是否是社会的毒瘤?到底是以治病救人为医德,和道德做为底线,还是以各种方式敛财作为手段?这样的医院在南充是否应该生存下去?望各级主管部门给家属一个交代,望各位媒体深挖医院黑幕,还老百姓一个健康的、公开的医疗环境!!! 所有收款凭证见后面附件!
费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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