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段启述,是四川省德阳市中江辑庆联丰村3组的人。在2007年时,我在中江兴隆镇金汇路42号购得两个门面的门面房。由于邻居借用我所购的房屋楼梯间而拒不退还,我便在我所请的律师——余应刚(中江公证处的人)的指示下单方面将我自己这边的楼梯拆除。随后邻居将我告上法庭,中江法院一审判决要求恢复楼梯原状。我自己深感不服与不解,明明是我自己产权证上标明的楼梯间的面积却自己不能处置。按道理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当其它法律与其抵触时,应以宪法为准,因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但是法院的理由是其邻居不能上二楼,拥有通行权,所以要恢复原状。 我曾经与邻居多次沟通并提出我出钱在邻居的房屋面积上为其修建上二楼的楼梯,我是出于好心以及为了邻里团结。但是邻居不答应。后来上诉到德阳中级人民法院,也是维持原判,但并未说封了楼梯间的门。然后,我与妻子在中江县执行处被其工作人员暴力相向,我的妻子患有病症差点晕倒过去,我也被违法拘留。当天的情况是:我和妻子明明是受害的一方,他们却说我们在闹事。执行处将这个事情交给中江县检察院,检察院启述我和妻子涉嫌侮辱和殴打国家公职人员。于是我又被刑事诉讼。庭审当日,检方出具的证据有:当天法院工作人员的笔录,上面说我的妻子打倒了好几个法警。这种不可能的事居然也是他们司法工作人员所要栽赃的!而我的证据有:当天在法院办事的证人愿意出庭作证我是被冤枉陷害的,但是法官没有同意证人出庭作证,我又要求调取法院监控视频,检察院说的监控坏了。这种证据不充分,证据链不完整的刑事案件就给我判刑了。
检察院控告我的第二个罪名是:拒不执行裁决罪。我本是一个农民,不懂法,所以很多事情需要懂法的人来为我作指导。于是我的律师余应刚说的:你慢慢修嘛,把楼梯恢复好修个几年又怎样嘛。(我有他说的话的录音)。但是我觉得既然法院这样判了就这样做嘛,没办法谁叫邻居有关系呢。但是我到银行取钱时,发现钱已经被冻结,加上我有两个还在读书的孩子,还要赡养双方的老人,家庭经济负担重,手里根本没有钱了,这场官司持续了三四年,法院对我取保候审,我又不能外出挣钱。于是我只能到处借钱修楼梯,我到雅安的亲戚借了点钱东拼西凑把楼梯修好了。但是法院认为我逾期未修复楼梯,依然将我定罪。判有期徒刑一年。可根据法律规定,拒不执行裁决罪是要有两个要素必备才算,一是主观是否故意和,二是情节是否严重。这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才可定罪。这件事目前还在上诉中。我已经没任何办法,就希望现在社会上的一些有正能量的人能帮帮我,让好人不受到迫害,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特别是这些腐败分子。我相信如果社会上的有正能量的人帮助我一点点,我觉得那些腐败分子都将无地自容。正义永远是会战胜邪恶的!请接受我的真挚感谢!
这是我的电话15196363218 13118135587 18283818126 QQ:1749927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