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坚持用改革创新的举措,大力发展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一是政策扶持到位。及时制定各类奖扶办法,设立各类专项资金,全力支持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二是发展保障到位。及时完善金融支农政策,切实拓展抵押担保方式,积极探索林权、土地经营权、农业设施等抵押贷款新业务,有效强化金融保障;全面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享受在税收优惠、注册登记和附属用地修建管理用房、加工、仓储等设施用地政策,切实解决用地指标。 三是对口服务到位。及时成立农技专业服务队,“一对一”、全方位进行对口技术服务,有效解决经营主体技术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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