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我班一学生,(高二二班)第二节下课出去买包子。然后进校门时保安将他逮上直接扔出去了,当时扔出去后撞在校门口的石头柱子上包子和其他吃的散落一地。后来我们下晚自习带上几个班委去调查原因。结果是学校的一个钰老师,开申通快递那个老师,威胁说到,你是不是要在高二了都还背个处分啊?试问带个吃的进校还记过?我们到时在保安室时问保安你打人没。他居然说没打。好吧我们说要求调监控。他就说监控密码只有学校领导才知道。好,我们就找来了政教处成龙,他就给我们说,那个保安不容易等等,说到晚上11.30我们才回去了的。后来我们都以为大家都原谅了,就没事了,今天陈龙主任叫我们班那个受伤的人出去在政教处说了两节中。中途说的一句话原话是说,上头的意思就是给你们昨天来理论的全部给个处分。我那个同学就说那是我自己惹的事为什么还给别人处分?同学只是来帮助我的,难道以后帮同学都是错么?陈龙说给不给处分要看你们的表现。难道我们在学校只能被学校欺负么?难道没有人权么?被打了只能忍气吞声?并且我们去理论时,没有人动手,也没有人说脏话。他不承认打人时我们只要求调监控这没错吧?医药费还是我们班主任自己垫的钱。学校没任何表示,连一个道歉都没有。下午我们打教育局电话投诉了,可是说什么会调查可是什么动静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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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楼为楼主说明:事情早就完美处理了,特此澄清。(面对网友的质疑,不管是校方还是当事人,如果有后续处理,建议认真说明,避免造成更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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