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O(Management Buy Out )的思路源于美国,极端的情况是这样的,一家所有股份都上市的公司,CEO想把股份买下来,但又没有资金。他就借钱买回所有上市流通的股票。CEO自己没有那么多钱,他需要借助其他投资人的股本金,再用股本金借贷。一般的方式是三七开——30%股本金,70%借款。握有这30%股权的人占有了公司100%的股权。为了给CEO一点激励,也给他20%的股权,剩下的80%归股东,这就是所谓的MBO。我们在国内对美式MBO鼓吹叫嚷的倒是挺多,但真正对其有了解的恐怕是少之又少。
20世纪80年代是美国MBO的鼎盛时期,其影响延至今日,也影响了正在进行艰苦的企业改革的中国。但不同的制度背景,导致MBO在中国成为一种畸形的工具。如下的对比,能多少给我们一点清醒的认识。
美国MBO的目的无出以下情况:外部投资机构为了取得目标公司管理层对收购的支持而给予管理层股权;大型企业集团将不需要的资产剥离出售给管理层;管理层创业的需要;大股东退出公司的一种渠道;公司退市的需要;反收购。而中国MBO的目的,是要通过民营化挽救国有企业,这与美国的目的没有相同之处。也就是说,二者出发点截然不同。
我国根本没有正确地认识MBO的本质。在美国,企业MBO没有问题,因为是全流通的,既然向股东发行了,也可以溢价收回。但目前MBO是好还是坏,国外还没有定论,我们就学过来了,而且学得还走样了。国内MBO并不是国际意义上的MBO。之前国内所谓的MBO是用银行的钱收购国家的资产,这是不对的。中国不能做MBO,因为中国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不是全流通的。真正意义上的MBO应该是溢价收购在外的股份,即现在我们变成收购不能流通的国有股,成了MBI (Management Buy In )了,而且还自己制订价格。简单的讲,在中国MBO演变成了一个掠夺国有资产的方法,所以我曾经呼吁政府有关单位要立法禁止。今天的经济热词栏目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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