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 8月1日,署名“ 业余の记者”的网友在麻辣论坛中发表“悬赏五千元,征集7月15日城管殴打学生证据”的贴子后,我局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走访调查。经过调查,我局执法人员未殴打当事人,现将此次事情的真实情况回复如下: 7月15日上午,执法大队市容三中队执法人员日常巡逻至振兴街南段富源超市外,见有小贩占道经营,于是上前规劝其入市经营,当最后一处卖菜的小贩正准备离开时,一买菜的妇女(即当事人母亲)不准小贩离开并说必须等她买了菜才走,执法人员于是对其进行劝说,目前是我县创国卫的攻坚阶段,希望其支持创国卫工作并到附近的市场购买。谁知该妇女不听劝告,并对执法人员进行无端指责,甚至对执法人员进行人格侮辱(因该妇女在嘉陵路经营汽车美容,并存在长期占道经营的现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与工商、派出所多次配合交管所对其予以取缔)。当事人(即帖子中所称的未成年学生)见状以为执法人员与该妇女发生纠纷,冲过来就对执法人员进行谩骂(事后得知该妇女为当事人的母亲),被该妇女予以制止,执法人员见其母在制止其行为便不予理会,继续规范附近的摊贩,当事人仍然不依不饶,甚至指着执法人员大声威胁说“信不信老子马上打电话找人捅死你们”,见执法人员仍未理会,于是当事人跑到附近的水果摊拿水果刀,被摊主及时抢夺,然后又去拿秤砣未果,又再次跑到另一肉摊拿刀,市容三中队带队负责人见其一而再再而三的拿刀,有行凶迹象,怕其误伤人,于是上前对其控制,并立即向辖区派出所报警。 派出所干警到场后,欲将相关人员带至派出所处理,因当事人长期在振兴街南段附近居住,不明真相的群众及其家人百般阻挠,此时当事人的哥哥并对我执法车辆进行了损毁,造成执法车辆引擎盖严重凹陷。通过派出所政策宣讲并对现场情况进行了解释说明之后,才将双方当事人带离现场。到达派出所后,鉴于当事人后颈有皮外伤及额头有一处红印(事后经调查,执法人员在制止其拿刀时无意将其后颈抓伤,前额红印是在拉扯过程中碰伤),执法大队立即与辖区派出所及其亲属将其送往县人民医院检查,其费用全由执法大队垫付。经B超检查后,当事人除后颈有皮外伤(指甲抓伤)外,无其他异常现象。因上午CT室患者太多,当事人未排到号,医生见其无大碍,建议其下午再来检查,当事人同意后离开医院并回到派出所。下午3点,当事人的家人拉着横幅到政府及城管执法大队办公区域(国道212线)闹事,在辖区派出所、街道办及其亲友的规劝下才撤离现场。当事人在居住辖区村委会干部陪同下前往医院进行CT检查,其结果是正常。由于当事人家人提出需留院观察一晚,执法大队又立即为其办理住院相关手续,并全额垫付相关费用。 鉴于当事人身体无恙,但长时间住在医院不出院,执法大队与其主治医师进行了病情了解,该医生表示“病人身体没什么问题可以出院,但出不出院由病人自己决定,医院不好强行要求病人出院”。了解到当事人身体无恙,可以出院,执法大队对其父母进行约谈,并通过其亲友多次带话建议当事人既然身体无恙请立即出院,如有其它要求可由辖区派出所、街道办、所属村委会及双方当事人座谈协商处理。但当事人父母提出必须将当时在场执法的队员找出来让他们打一顿或让其子的主治医师签定保证书保证其子在今后3-5年内身体无任何问题方才出院,否则,不予和解。执法大队对其提出的无理要求进行了劝说,并再次建议当事人可另行提出处理问题的合理方案,可由执法大队法律顾问全权代为协商处理,但是当事人再次回绝,声称自己不差钱,他们上面有人,要找省、市报社把事情搞大。事到如今,我执法大队仍多次与当事人父母电话沟通,寻求公正合理解决该问题的方案。 最后,再次呼吁广大市民支持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支持城管工作。 南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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