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医院:我的公道那里去了????? 何--,女,住南江县某农村,因2015年10月左右胃里有很小的肿瘤(属于早期,小),在巴中市人民医院做手术,手术中,医生将患者动脉血管割破大量出血,病人处于生死边缘,手术中几次下达病危通知书,叫家属签字,手术被迫从内科转到外科,经抢救,病人脱离生命危险。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因病人大量出血,病人需要多次输血和购买血蛋白。病人于术后10多天就出院了.但是病人该治的病却没有得到治疗,肿瘤没有割除,因动脉血管割破大量出血花去5到6万元现金,经相关医疗机构鉴定得出结论:该患者不属于医疗事故, 所有费用由患者自己承担,这给本就贫困,到处借钱看病的患者家庭,现因这场事故更是雪上加霜.作为患者亲戚,我有以下疑问请教巴中市人民医院: 1.患者需要做的手术是割除肿瘤,不是动脉血管,现因医生手术不当,割了患者的动脉血管,因此产生了5到6万的医疗费用,一句医疗机构鉴定的不属于医疗事故,责任及费用由患者自己付, 巴中市人民医院:本次事故正不是医疗事故,责任和医疗费真应该患者自己付吗??????? 2.在手术中患者该治疗的病没有治疗,现在患者既没有经济能力治疗病,又有心理阴影,患者说:“死了就死了,早晚反正都要死,我永远也不进那医院去受活罪。”如此心凉的话,让患者家属情何以堪?请问巴中市人民医院:我的公道那里去了????? 3.请问医疗鉴定机构,现在社会这么好,这么公平,公正,透明,能帮贫苦老百姓说句公道话吗???????
以上不是虚构,不是雷同的神话,是事实,作为贫苦老百姓来说,现在这场医疗事故已经结束,作为患者的亲戚,想向社会讨个公道,若有好心人帮忙,请与患者家属联系,联系电话:18382858824。谢谢大家! 请教律师:以上巴中市人民医院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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