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顶中国国徽的土匪、肩扛法律天枰的强盗 (记:四川省井研县人民法院强抢案外人财产赔偿它案的罪恶行径) 残暴的强盗法院!凶悍的执法土匪!卑鄙无耻的违法暴行!这种对人民公敌的称谓,乐山中级土匪法院并不是浪得虛名,这就是受害人生在新中国,活在旧社会的控诉! 我不涉及任何案件,也沒有人起诉我,即被井研县强盗法院抢光了几百万企业财产,什么时候中国法律赋予法院任意强抢百姓财产这种权力?长达十二年的上诉无果,证实了四川官场官官相护的丑态恶行,这些牲畜狂妄、下流、黑暗、凶险、残暴、恶毒、腐败、昏庸无耻,令人震惊、窒息、愤怒、绝望,让人义愤填膺、恨之入骨。一群披着合法外衣的禽兽,公然破坏宪法赋予人民的最基本权力,仗着权势欺压残害人民,侵犯公民合法权益,胆敢集体蔑视、践踏柔弱的中国法律,这就是四川省法院野放在人间的豺狼。 乐山市中级土匪法院为包庇下属土匪法院的强盗行径,十二年内多次立案多次不予受理,按信访回复其內容又与法院档案证据自相矛盾,在受害人铁的证据面前,不能依法自圆其说,但仍坚持不依法解决,突显其强盗本性。 挂着人民法院招牌抢人,持有执照的专业土匪,多么血腥让人类畏惧,人民的财产就是这帮土匪的盘中餐。你敢上北京告状吗?那叫不按程序,抓回来、关起来、整死你。你按程序上诉,拖着不办,看你能有几辈子的耐心。你敢发脾气吗?强大的专政机关不要你命也叫你难忘今生。试问:黑社会有这么黑的吗? 长达十二年的上诉!请原谅受害人心中的愤怒与仇恨,这远比枪口射出的子弹要温柔了许多,目前、我还在守法范围之中,表明尚期待本案有可能依法解决,再则百姓没有执法权为中国法院剿匪,应该由中国法律来严惩违法犯罪,并依法赔偿,为中国法律雪耻,为人民法院正名。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陈 某 2013年02月10日 本案文章将陆续刊登于互联网公示于社会,文章呈交中共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办公厅,国家投诉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纪委监察厅等等,诚迎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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