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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关闭河口电站真的是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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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5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事必有隐情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5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combiwu 发表于 2012-12-25 07: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此事必有隐情

谢谢关注,我们力争向政府各部门反应事实,政府建设我们应该支持,我们的支持是在我们没有造成任何影响的情况下啊,既然电站与政府所提各项建设没有任何影响,何必把一个好端端的企业给关闭了,能源企业也是利国利民,生态发展虽然也是利国利民,为什么不可以同步发展啊,并且电站同样也是政府鼓励护持起来的企业,也是电站先建设起来的啊,人民违法做事叫犯罪,为什么政府做违法事一点改过的机会都不做呢。

发表于 2012-12-25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蹊跷中,利益方的影子太浓。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5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zhang2333416 发表于 2012-12-25 14: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蹊跷中,利益方的影子太浓。

谁投资谁受益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那个投资者不是为了利益,我虽然得到了利益但是为国为民是做出了贡献的啊,你上班,你打工不是为了利益吗,你会不会给别人做事不收一分钱,你有那么大量吗,如果确实电站影响你城市的发展,影响了景观建设,影响了城市水质,电站理应配何政府的工作,但是事实不是那样的啊,电站所处位置是在西溪河的最尾端啊,本身就没有在你政府规划范围之内 啊,你可以根据客观事实,西溪河流域的五个电站,那个电站有影响,关那个电站嘛,为什么要一刀切,让本身一个没有任何影响的电站给关闭了,让事实说话撒,创业的艰辛你们知道吗,关闭就是政府的一句话,按照法律来说,这次的五个电站应该是政府的征收,不应该是关闭,征收就应该政府与业主共同协商,不应政府把企业来评估了,业主反应强烈了又加点,根本就没有业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地位,协商不成可以搁置啊,让电站继续运行撒,为什么什么都没有协商好的情况下,就强行断水断电,这个不符合拆迁条例啊,政府这样做难道不是违法吗,谁又来监督政府这样野蛮的行为呢

发表于 2012-12-25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问政府,是不是要将西溪河上的水坝都要拆除?如果拆除了,冬季河流基本断流,就是个干河沟,还有什么景观,瀑布,还有没有鱼类生存、还有没有水鸟、水生植物?还有什么水上公园?
 是不是现在政府修的两座水坝都要拆除?
 成都府南河治理,在河上修了不少的坝,去看看。
 如果要拆除水上的闸坝,是不是应该拆除凉滩电站的闸坝,它也是引水发电的,前几年刚刚才扩建的。
 河流污染主要是向河里面排放污水,垃圾,有害物质引起的,电站本身不造成任何污染。
 水电站用水发电,并不是把水流固定了,河水仍然是流动的,河流仍然具有自我净化能力。
 在小河流上,正是有了一座座水坝,防止了枯水季节出现干河沟,保持了大片的水域,得以让鱼类,水生植物和水鸟有生存空间,得以保持滩涂、湿地,为水的净化和动植物保护创造了条件。
 你去看看南充的西河,上面有升中、大桥、宝珠寺、新民、周家井等系列小水电站,人家为什么不关闭那些电站,反而还要扩建、改造那些电站,让它们发挥更大的作用?
 广安城内的几座小水电站,在全国是很少有的重要的旅游资源,好好的保护它们,它们将发挥想象不到的作用。
 以前,有些地方,看不惯古建筑,大量拆除,现在后悔了,又新建人为的仿古建筑,难道不是教训?
 保护广安城内的小水电,刻不容缓!

发表于 2012-12-25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zhang2333416 发表于 2012-12-25 14: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蹊跷中,利益方的影子太浓。

的确是利益方影子太浓,可以罔顾国家、集体、他人利益作出这样的事情,除非被蒙蔽,否则无利不起早,不为升官发财谁干得出来!

发表于 2012-12-25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西溪河流域水质整治情况的说明》的回复

一、对于政府综合治理西溪河,改善西溪河的水环境,我们真心拥护。
1、从个人感情而言,西溪河是我们的母亲河,我家几辈人都住在离河几百米的地方,我是吃这河里的水长大的,要说感情,谁有我们这些喝这条河里水长大的人深?记得以前,河水是可以直接喝的,夏天在河边住的男男女女都在河里洗澡,河里鱼虾成群,以前我们电站关一次水就可以在渠道里捞好几十斤鱼虾,螃蟹到处可见,我们多么希望那不仅仅是过去!
2、从企业效益而言,因为上游废弃物增加,经常堵塞发电的拦污栅,导致无法发电和发电量减少等情况时有发生,到了夏天有些时候,几乎24小时必须派人排污才能维持生产,我们已经投进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清除河道垃圾,真希望这样的情况可以早日得到改善!
对于西溪河流域河道污染情况,我们曾经多次通过书面和口头方式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要求政府进行处理,比如环保局修污水管道工程,相关人员将废弃石料直接倒进河道,不予清除,导致河床增高;比如污水管道直接排进河道等。
二、我的小水电站的投产并没有污染西溪河的水环境。
政府要关闭小水电站在生态环境上面主要提出了两点理由:
1、  小水电站通过筑坝蓄水,减缓了水流速度,通过筑坝开渠分流引水,大幅度减少了河水流量,河流在丰水期以外的时间都不能实现自我净化,大量污染物沉积在河底,使水质变坏;
2、  通过输水渠道分流引水发电人为地造成部分河床断流、干涸、裸露,周边生态环境日益恶化。
对于第一个问题,(1)首先请大家到实地来看一下,在离我们水坝的上游100多米的地方,就是政府修建的5米多高的水坝,该坝又高拦截的水域又长,(上面截止到五福桥那道政府修建的接近3米高的水坝为止)我们在下游,我们的水坝只有1米多高,水域又短,只有100多米,如果政府所说的情况属实,请问政府是不是首先应该将上面的两座水坝先炸掉呢?谁都知道水坝越高,拦截的水域越长,污染物沉积就越多,水质就越坏。如果政府修建的又高拦截水域又长的水坝在丰水期以外都可以实现自我净化,在同等水量的情况下,我们一米多高的水坝反而不能够实现自我净化了吗?这是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2)其次,我们的水坝本来很矮,水坝修建时是向内倾斜而非向外倾斜,并且那里因为地势的原因水流较急,每年洪水季节河水带走了大量的河沙和污染物,就连小石头都会翻坝而出,至于在枯水期,因为河水本来较少,几乎都流进我们在河道内的引水渠内,我们在短短几十米的引水渠内设置了好几道拦污栅,污染物几乎全被我们清理掉了。我们的水坝建成以来已经过了几十年,客观上并无导致河水污染的情况,这最能够说明问题。

对于第二点,我们首先来区分一下情况,
(1)首先在每年丰水期,河水本来就有多的,河水自然翻坝而出这不存在破坏生态规律吧。
(2)每年到了严重的枯水期,河水本来就很少,有时候没水,自然断流也有发生,我们发不了电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全国各地的河道内到处可见河床裸露,这本来就是自然规律,又谈何破坏?
(3)再有就是像现在这样,虽然是枯水期,但是还够我们发电用水,眼前政府已经派人用沙包将我们的引水渠的栏坝堵断,河水翻坝而出,大家再到实地看一下,河水又是不是满河坝在流?在本帖前面有一副远景图也可以说明这个问题,河水翻坝后自然归于河道的右边,我们的渠道在左边也在河道内,请问都在河道里就一个左一个右的位置,怎么换个位置流就成了破坏自然生态规律了呢?

我们的水电站存在是否影响了西溪河的水环境,这是电站建成后没有建市前的10多年的实际运行可以证明的,那个时候依然有水坝、水渠,为什么河里有鱼有虾有螃蟹,两岸绿树成荫,河水不发臭,这是沿河两岸人民有目共睹的,那时候的水是如何自然净化的呢?水电国家说它是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新能源,不正说明它的存在不污染环境吗?

三、到底是什么污染了西溪河流域的水环境。
既然我们的水电站没有污染西溪河流域的水环境,那是什么原因导致西溪河流域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呢?我们的水电站修建了几十年了并没有什么改变,唯一变化的就是农村变成了城市,各种工业、畜牧养殖和生活垃圾大量产生,直接排进河道,这才是污染我们母亲河的罪魁祸首。谁不知道山清水秀的地方一般都在穷乡僻壤,难道我们为了环境就不要城市了吗?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所以才会根据国情来建设城市,为了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支持政府来合理的整治西溪河,工业、畜牧养殖、生活垃圾等不该排泄进河道的坚决不排泄,如果政府不去治根,想用河水来稀释污水,那永远也不可能达到有鱼有虾的美好画面,毕竟很多的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中都具有含毒的化学成分。

四、对于政府提出的做出不予延发取水许可的依据的荒谬性,我们在本帖中已经全面阐述了相关理由,在此不予累述。(详见附件《广区水政字【2012】4号》的荒谬性)
在此,我们只想说明一点,我们在下游,没有和任何地方发生用水矛盾,我们也没有要求政府来进行补偿,我们用多余的水量来发电,并且水能发电也不消耗水资源,到底错在哪里?为什么政府愿意让多余的水资源白白流失也不愿意用来造福社会呢?为什么政府就不考虑一下关闭这些水电站后给广安人民带来的电费上涨的民生问题以及失业人员增多的问题呢?为什么就不能给我们这些小水电站一条活路呢?
难道到现在为止政府都认为采用的堵水措施和强制解网措施以及和业主谈补偿对职工提出安置方案就是正确的吗?这件事情说个简单的例子大家就明白了:
就像一个生产企业(水电站),生产某种产品(电),需要一种原材料(水),现在政府出面说因为某种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需要大量使用这种原材料,这么一来将导致各生产企业没有原材料进行生产,所以政府决定对这些生产企业进行关闭,并对这些生产企业进行补偿,按理来说这些生产企业应该感到高兴,说明政府还是讲道理的,自己不用因为没有原材料而亏损了,但是事实却不是如此,生产企业发现这种原材料除去政府需要的外,还存在多余的量,不愿意对企业进行关闭,也没有对政府提出其他补偿要求,这对于政府而言本来是件很好的事情,可以将补偿费用用于更需要的地方去,但是政府却做出了很不可理解的事情,居然对于自己用剩的原材料坚决不允许生产企业使用,为了防止生产企业使用这多余的原材料,居然强行将这种原材料废弃(用沙包堵断水源),并且通过行政方式要求批发商(电业局、爱众公司)不得购买生产企业的产品,迫使批发商单方解除和生产企业的合同,而批发商(爱众公司)因为在其他地方购买该产品的成本大幅上升,进而就对购买该产品的消费者(广大用电用户)提高该产品的销售价格,造成政府行为企业倒闭、工人失业、百姓买单的恶果。天下哪里去找这个道理!

五、修建西溪河峡谷公园和电站完全可以共存。
不管怎样的景观开发,都可以以不关闭水电站为前提。如果是瀑布景观,在枯水期,人们白天看了瀑布,晚上还看吗,晚上电站依然可以发电。有时,就是所有电站不发电,瀑布依然没有水,又怎么观瀑布。在丰水期,水本来有多的,电站发电根本就不影响瀑布景观。如果是政府觉得电站的外在建筑和整体规划不协调,我单位完全同意按照政府的统一设计,在政府支持下进行改造,甚至支持政府在旅游开发时增加参观小水电的旅游项目,现在全国很多地区都已经在对电站进行旅游业开发,通过对电站的旅游,不仅可以使旅游者愉悦身心,同时还可以了解我国的科技发展情况,普及有关科学技术知识,对于青少年和学生来说更有必要。这样既使资源得到了最大化的利用,又不影响城市的美化,岂不是两全齐美。

六、谈天我对这件事情的看法:
1、在政府公开回应中,我看到对西溪河综合治理是广安区四大班子的决定,但是做为其中的一项具体工作,关闭五座小水电站也是区里的决定吗?我向市区两级四大班子都提交了相关的资料,在提交的过程中,除去政府外,没有其他任何部门说他们提出要关闭5座小水电站,并且在广安府议【2012】37号文中,明确可以看出关闭水电站是市里的决定,并且要求关闭的不是5座电站,而是全民水库大坝以下的所有电站,一共7个,至于因为什么原因导致最后最后实施过程中变成了5个,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我相信,那必然有充分的理由,并且说明根据客观情况和个体情况的不同,相关决定也是可以改变的。
2、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市政府领导作出这样的决定?
我个人认为应该和四川省南充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出具的《广安市西溪河下游河段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有着巨大的关系,毕竟领导也不可能是全能的专家,自然信任所谓专家见解,但是客观事实是检验正理的唯一标准,就像天气预报一样,今天明明是晴天,但是预报可能就是雨天,这也是专家的话,大家应该相信什么就不言而喻了。现在18大不是提出领导应该到基础调研,了解实际情况吗,强烈呼吁相关做出抉择的领导到现场了解实际情况,以便于对该事情做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处理。

发表于 2012-12-25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一点不冤!

发表于 2012-12-25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不必执着于与政府较真,关停行为客观上确实于公共利益更加有利,更何况政府同意协商赔钱。这是个利益多元化的时代,我倒觉得业主与普通市民比起来,普通市民更加弱势一些,但是就市民而言,他更愿意相信业主是为了更大的利益才跟政府扯,所以算了,不让发电搞点其他的嘛,关键是赔偿算帐要算仔细一点,就政府于业主比较而言,那业主又是弱势一方了,建议业主算好自己的利益帐。

发表于 2012-12-25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河口电站既不消耗西溪河的水资源,又不造成水污染,还能够利用水资源发电,是受到国家鼓励和保护的,人家不愿意你的赔偿,并没有和哪个讨价还价,只是要发电,你非要关停,而且没有充分的理由,为什么不冤?

发表于 2012-12-25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zhang2333416 发表于 2012-12-25 14: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蹊跷中,利益方的影子太浓。

我也觉得利益方的影子太浓,好端端的电站,为什么要关停?

发表于 2012-12-26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律禅 发表于 2012-12-25 21: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认为一点不冤!

看你的资料还是所谓法律界人士,这样的话说出来,的确让人无语!那么多的法律、法规、政策在某些人眼里可以是一纸空文,但是如果连学这个的也不将这些放在眼里,不得不说中国法制建设太过于悲哀!

发表于 2012-12-26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的引用不是绝对的,同样的法律,既有保护公共利益的,也有保护业主利益的,人家律师站的是公共利益一方那肯定支持关停小水电啥。再次表明观点,关停小水电于西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肯定有正当性,只是如果要打分,可能打不到100分,甚至不满90、80。但是,如果相关利益方愿意让步,即使只有50分,那也是可以的。法律是治国的工具,是维护多方利益的工具,但这工具有得太绝对,只为自己某方利益,可能各方利益难以平衡,社会难以和谐。还有,我觉得客观上,业主跟政府抗争真的是一条不归路,就算你把小水电不关了,那西溪河也不整治了吗,肯定不是,但是只要治了西溪河,小水电被关那是迟早的事。你要抗争,你就抗啊,民主社会法制社会给你的权力,你先抗着,我先整治其他方面的,等到治出了效果,你说老百姓会支持谁,而那个时候,我还让你抗,我给你搞听证,我就让你丰水期发电,但是对你实施严格的监管,毕竟丰水不丰水不是你哪个个人说了算的吧,只要不是丰水期,你就不能发电,突然下一段时间大雨,你也不能发。而真正到了丰水期,如果到期不丰水,你也不能发电,。。。。。总之一句话,这涉及到公共利益,不是说你看到河里有水,你就能发电,这首先要行政许可你的取水量,然后既然我花了那么大力气整治西溪河,那里的干净水怎么用,我政府得有监管权吧。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6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痞儒匪 发表于 2012-12-25 22: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业主不必执着于与政府较真,关停行为客观上确实于公共利益更加有利,更何况政府同意协商赔钱。这是个利益多 ...

文痞儒匪先生的话看起来是有道理,显然是代表政府一方的嘛,我们说了,我们没有和政府较真啊,政府的工作我们应该支持,我们的支持是没有造成影响城市发展的基础上啊,我们让事实说话嘛,事实胜于熊辩撒,河口电站的地理位置在什么地方,是在西溪河流域的出口啊,政府能把规划方案拿出来吗,在这个出口的位置修什么,在西溪河流域,河口电站是最后一个项目取水啊,城市用水,景观用水,都是在电站以上啊,你们把水用完了,电站没有水了并没有要求政府补偿什么啊,电站没有水了自己就关停了嘛,何必现在还让政府赔偿给我们,让我们受不起啊,几辈人辛苦创下来的基业,一夜之间什么都没有了,这个痛苦是用钱买不回来的,电站虽然给自己带来了收益,但是也是在服务于社会啊,其实城市的任何发展都没有与电站有任何关系的,为什么不可以同时发展,不管怎样,我们都力求向政府各部门反映事实真像,让事实说话,有理说遍天下,河口电站的关闭是冤枉的,并没有影响城市的公共利益

发表于 2012-12-26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显然只顾私利,睁眼说瞎话。试问哪个水电站的建立、关停不进行环保评估、社会效益评估?政府决策关停小水电,肯定是经过大量论证,综合考量得出的。你说你水电站不消耗水资源,那还叫水电站吗?:lol这事件中,个人利益要维护,但公共利益更得维护。何况,关停你的小水电,政府也是要进行补偿得,也会充分维护你的利益噻。

发表于 2012-12-26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用利益的方法分析这件事情,我不好说结果会怎样,但是上次黄金葛根的事说明,政府现在成熟了许多,不管任何利益方,你要维权,请走正常程序,通过网络来挟民意真是太天真,不好意思,在本人与当事业主之间,业主是强势方,你比我有钱,你跟政府争赢了,你获利不关市民的事,所以,我也势利得很,我既不认为你正义,更没必要替你“仗义执言”,建议你要么跟政府协商,要么走程序。

发表于 2012-12-26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秋霜似雪 发表于 2012-12-26 10: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显然只顾私利,睁眼说瞎话。试问哪个水电站的建立、关停不进行环保评估、社会效益评估?政府决策关停小 ...

你说得非常好,关停小水电应该经过环评和社会效益评估,然而事实是恰恰广安关停小水电至今没有相关的环评报告和社会效益评估,这大概超出你的预想吧?

发表于 2012-12-26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秋霜似雪 发表于 2012-12-26 10: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显然只顾私利,睁眼说瞎话。试问哪个水电站的建立、关停不进行环保评估、社会效益评估?政府决策关停小 ...

水电站不消耗水资源,这是常识。水电站只利用水的势能发电,发电后水又全部回到河里面了。

发表于 2012-12-26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痞儒匪 发表于 2012-12-26 09: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律的引用不是绝对的,同样的法律,既有保护公共利益的,也有保护业主利益的,人家律师站的是公共利益一方 ...

呵呵,网友你太熟悉政府的操作方式了,这样的方式全国到处都是,只要谁敢于和某些人代表的政府说过不,最终都是被整死的命运,不过,既然敢于走这一步,就应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后果,毕竟现在的中央领导好像有意要改变官场的一些潜规则,很多人认为政府没有做不到的事情,我个人觉得有些事情中央政府也还是无能为力的,不然钓鱼岛不早就收回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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