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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关于“祈求平昌工商所端掉西兴在街王友志的黑网吧”一贴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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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8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CANGTIANYOUYAN网友:
首先感谢你对平昌县工商局各项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你于9月8日在平昌论坛[城市新闻] 发表“祈求平昌工商所端掉西兴在街王友志的黑网吧一贴的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指派西兴工商所进行调查。
工商部门查处黑网吧义不容辞,将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进行查处,希望你积极与我们取得联系(电话:6310027),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之中。
“黑网吧”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作为政府执法部门,县工商局将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严打“黑网吧”,为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做出更加积极的努力。
再次感谢你对平昌县工商局各项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祝你生活愉快。
监察室电话:08276386028

                                巴中市平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29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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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8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工商的态度!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12-9-8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重视及回复,让我们一起监督,,关注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发表于 2012-9-8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工商局履职状况,可见一斑:有社会责任感。

发表于 2012-9-8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宣讲一大篇法律法规有啥用?民众早知晓,不然就不会举报了。

重视--->--指派--->--调查--->--?

没结果你回复啥?变相给黑网吧通风报信啊!

发表于 2012-9-8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富不仁,必遭天谴。阿弥陀佛。

发表于 2012-9-8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所有政府部门都能像工商局这样,在人民有反馈问题,以积极工作态度进行笃待。这只是一个开始,还有待处理的问题较多,如是否真能查处,取缔掉黑网吧,是否能以点带面,展开全面整顿网吧,规范网吧市场?

发表于 2012-9-8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的是结果不是这些条条款款

发表于 2012-9-8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你举报实名了吧,你要他作证,并且打西兴工商所的电话6310027;本街上的真的难为情不说,害怕遭报复哦,工商局还是自己想办法去处理一下吧:)

发表于 2012-9-8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需要审核,请等待通过” 该审核通不过的居然通过了,应该通过的迟迟通不过:(

发表于 2012-9-8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不爽的回复是——关于车价的回复,把公民当阿斗忽悠。

发表于 2012-9-8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希望看到结果,不是过一段时间说正去查的时候已没有人上网或已关闭.

发表于 2012-9-9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工商所莫再忽悠,别个人证物证俱在,再忽悠恐怕告你渎职,丢了饭碗碗不划算哟

发表于 2012-9-9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们要的是结果,不是你的处罚条文,其中缘由,大家都懂的!

发表于 2012-9-10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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