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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四民工搬脚手架误碰万伏高压电 瞬间身体爆燃(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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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9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31日下午5时许,新都区三河镇江陵路388号外,4名工人将一尊高约5米的脚手架推进院内时,脚手架不慎靠上旁边的高压线,发生触电,两名工人当场身亡,另一人受轻伤。4名工人中,有两人是父子,父亲不幸身亡,儿子最终爬了起来。

  据当事工人称,他们为路旁的一家汽贸公司做外墙装饰工程,昨日刚好完工,在将脚手架推走的过程中发生事故。

  “就在墙角转弯时,我看到两个人身上一下子起火了,另外一个人被电弹开了。因为没有办法断电,火烧了有10多分钟。”目击者说。附近群众拨打了报警电话,很快,几名民警和新都供电局的工作人员来到现场。“我们立即关闭了电闸,这是一条10KV的高压线路。”这名工作人员说,10KV的高压线路安全距离为0.7米,“也就是说,在导体距离高压线0.7米之内,高压线有可能会放电。”据悉,两名死者叫冉炳学和钟正文。成都商报记者 胡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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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9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吓人,而且,居然还有人跑脱了........

发表于 2012-8-29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太吓人了吧。

发表于 2012-8-29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永远应该放在第一位,没有了安全就没有了一切.........

发表于 2012-8-29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曰 黑死两个老年人:funk:

发表于 2012-8-29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funk::funk:

发表于 2012-8-29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安全呵。生命比钱财更重要。........

发表于 2012-8-29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满恐怖的  :L:L:L:L

发表于 2012-8-29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实就是这样 人命太不值钱了

发表于 2012-8-29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哎,真可怜!目击者如果能及时找到条长绳子,一头系个重物抛过去,缠在脚手架上,不知道能不能拉开脚手架,早点断开同高压线的接触,会不会改变这个结果?

发表于 2012-8-29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被电击死的很悲惨,居然能逃脱高压线电击的人命真大

发表于 2012-8-29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还看到,左边位置燃烧得最厉害那位,还在不停地挣扎,但一直动不了!!!:o:L

发表于 2012-8-29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10KV电源安全工作距离是0.7米以上,而放电距离应该在0.2米以内。国内10KV线路变压器为保证线路供电可靠,多数线路在直接接地也不会跳闸,所以很不安全。
发表于 2012-8-29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跑脱的那位真你B啊

发表于 2012-8-29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L:L:L:L:L:L

发表于 2012-8-29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开不得玩笑啊!!!
发表于 2012-8-29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恐怖了。:funk::curse:

发表于 2012-8-29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简直太吓人人了啊

发表于 2012-8-29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083600ynz11w6nlu4thwti.jpg 安全永远应该放在第一位,没有了安全就没有了一切.........

发表于 2012-8-29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阆中市法院法官何志红判案不公坑害残疾老人
     我(董朝双)早于1994年将承包责任土地征收,借以我系耳聋残疾和诬陷我有“乙肝带菌”为“理由”,不予安排工作。后找其相关部门将我安排到管委会清扫街道,以每月80元—100元工薪应付我。使我不能生活下去。于是向当地的阆中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案由是“追索劳动工资报酬”,经本院受理后、由代理审判员何志红闭门审案,不查清本案事实真相便错误作出判决。(有判决书为证)现附后。
    当我收到该判决书后,我有冤无处诉,有苦难言,然后去京上访又遭其地痞流氓的诬陷、栽诬我将其门卫老太婆人身伤害,迫使我承担刑事责任,劳改(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出狱后向上级机关申诉也尤如石沉大海!
     回到家乡又受到当地领导对我的刮目相看;房屋征收谈拆迁以珠连式方式强拆我住房。后又找到当地相关部门,仍然是以权压人,致使老百姓有苦难言。
     鉴此,特向新闻谋体苦诉惨情,望你们为残疾人出一臂之力。本人表示感谢!
    受害人:四川阆中七里镇海棠村三社董朝双。
   身份证:512930195403021036。
   QQ:504079412
  短信:13198822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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