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无意在此妄加谈论此事,但近日见此事在坛子里争论不休,后来发展为不文明的一些上网行为,似觉不妥。 本帖如果触犯某些利益集团,欢迎拍砖,但谢绝人身攻击或谩骂,请做南部文明市民。 诚然,广告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城市的经济热度。一线城市的广告更是铺天盖地,无孔不入。但有一点:如风景区,如政府部门……凡此地方,确无或很少广告,巨幅广告更是少之又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四)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 (五)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 由此发问: 1、近年来,南部县正在向建设现代大城市迈进,且取得了很多有目共睹的成绩,值得充分肯定。但是,应该是与现代大城市接轨,而非与“大广告牌”接轨,裸露的、自然的岩石真的很害羞吗?要用这冰冷的铁皮把它包裹在后面? 2、火烽山公园,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个字是著名作家马识途先生题的,按照《广告法》规定,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是不得设置户外广告的,如果火烽山还羞羞答答地算个南部的名胜风景点,如果火烽山的山脚还羞羞答答地算“控制地带”的话,如此几个巨幅广告,又算蒙了谁的羞? 3、嘉陵江左、右岸以及满福坝的打造,为提升南部城市品味功不可没,也为全县人民休闲提供了一个好去处。当市民在绿树成荫的滨江路漫步时,极目远眺,那些“疮疤”似的巨幅广告恰好美女脸上帖膏药,你遮住了谁的眼?蒙上了谁的羞? 4、巨幅广告下的山脚,就是一条沿江道路。今年以来,恶劣天气频现,暴雨、大风、山洪,谁也无法准确地预测。如果发生这些事情,公路上的行人、车辆安全吗?如果出现了不可预知的安全事故,谁又会为此蒙羞? 5、是否经过合法的手续审批?审批时是否经过全方位的论证?这些,也许不是我等考量的范畴,自有职能部门管理,相信他们也能管好。 拉拉渣渣,就说这么多。 再次申明,欢迎拍砖,谢绝谩骂和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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