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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到底怎么了》一贴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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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b][size=3]平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关于《平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到底怎么了》一贴的回复
“论坛观察员”网友:
    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大队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进行调查,经了解,你所反映的问题:“机动车未审验超期每季度罚款200元”情况不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3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6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36条第7项规定:未按规定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罚款150—200元。大队一直严格按照规定依法处罚。虽然机动车年审可以代办,但因为年审超期涉及到罚款,为了避免不知情驾驶员被车串串或其他社会人员哄骗,所以大队决定由本人前来申请办理,你所说的故意为难你实在是错怪我们工作人员的良苦用心了。今年我们在车管便民服务方面采取下乡办证、业务当日办结等多项便民措施,相信这一点广大驾驶员已经感受到了,便民也是在符合规定之内的便民。当然,你的心情我们也能理解,也请你能体会并理解我们的良苦用心。为了尽快消除我们之间的误会,及早办理好此事,还请你尽快带上相关手续(行驶证、交强险保险单副本)前来办理,如你自己不便,那请写好委托书,交给被委托人,并带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前来办理,相信会给你一个满意的处理。
特此回复。


                                                                                       平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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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12-6-6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及时解释,及时消除误解。及时解决实际问题

发表于 2012-6-6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相关政府部门对网友意见的回复、解答还是及时的,这也表明了政府对网友意见的重视!
是政府部门经常关注论坛还是丫丫斑猪衔接、沟通的功劳啊?

发表于 2012-6-6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拿什么法律法规来整人,如果按法律法规,你几爷子每时每刻都在犯法。

发表于 2012-6-6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你们的规定似乎有点不妥,虽然你们是好心,但是还是应该考虑,的确有部分外出务工人员一两年都不在家,你要叫他写个委托,怎么写呀,只要你们依法办事,或者在你门口出个告示,罚款不会超过200元就对了,管他别人怎么说,不要让别人把你们的好心理解错了,一点小建议,望予采纳。

发表于 2012-6-7 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平昌就公安局每次回复的最快。重视舆情
发表于 2012-6-7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及时、解释清楚。

发表于 2012-6-7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按规定年审,本来就要缴罚款嘛,200以内,支持!
现在乱停一次车就150,200元的罚款也太温柔了:lol

发表于 2012-6-7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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