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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平昌县民政局关于“地震垮房需重建 奔波四年无着落”一贴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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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3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平昌县民政局
关于地震垮房需重建
奔波四年无着落一贴的回复
赵国珍同志:
您好!
您在《麻辣社区平昌论坛》实名反映地震垮房需重建 奔波四年无着落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建专班,就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实地走访、座谈、了解当事人查明:2008“5.12”地震发生后,您到灵山乡政府反映自家房屋受灾,要求查看。时任灵山乡党委书记罗立明、信访办主任李国永、民政办主任牟建国组织专班,实地勘查了您位于灵山乡居委会五组的房屋,并对当地群众进行了走访座谈,经群众证实:2001年,您丈夫谢朝能在农网改造时摔伤致残到县医院住院治疗,此后您全家就长期借住在平昌县城您侄子家,自此您的房屋一直无人居住,也无人看管、维护。调查组经多方调查了解后认定:您的房屋垮塌原因系长期无人居住、年久失修所致,并非“5.12”地震造成房屋垮塌,故不应享受“5.12”地震重建救助政策。后鉴于您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灵山乡政府决定将您家房屋纳入“5.12”地震维修加固救助范围,待您完成房屋维修加固、经验收合格后按政策予以兑现4000元维修加固资金。但您本人认为补助标准偏低,至今未对您的房屋进行维修。
20096月至今,您多次到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电力公司、县委、县政府、市委、省政府信访反映:自家房屋大部分因“5.12”地震垮塌,现剩余几间也变成严重危房,要求政府查实并救助。我局及相关部门对您所反映的问题也进行了多次调查处理,一致认定您所反映的情况不属实,您的房屋并非“5.12”地震造成垮塌,不属于“5.12”地震重建救助对象。
通过对您反映的问题再次核查,您所反映的情况不属实,您的房屋垮塌并非“5.12”地震所造成,不符合“5.12”地震重建救助政策,故您的家庭不属于“5.12”地震重建救助对象。


O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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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2-4-23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是假道伐虢。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12-4-23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回复,首先灵山乡政府应该重视及调查并给予解释。无论什么灾难,首先得自救。
发表于 2012-4-23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原事实真相了

发表于 2012-4-24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理的信访,请民政局按信访三级终结程序办,终结完了,就可以按非访处理,这样的回复可能要回复到信访人不想说的时候.....终结程序走完,看他怎样说可以不回复、不受理.........

发表于 2012-4-24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想搭车解决自己的困难,可是与政策相闯了。

发表于 2012-4-24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民政局的回复,你们的回复无疑给楼主一个响亮的回音——歪曲事实,无理取闹是坚决不允许的!只有自立更生,艰苦创业才是唯一出路,等、靠、要行不通。

发表于 2012-4-24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搞得好没面子哟

发表于 2012-4-24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他们没有关系,像他这样得到补助的不会少吧???

发表于 2012-4-27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墙上草 发表于 2012-4-24 13: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也许他们没有关系,像他这样得到补助的不会少吧???

呵呵,说到点子上了,

发表于 2012-4-27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假报灾情,骗政府、诋毁政府形象的绝不姑息迁就,更不能同情。

发表于 2012-5-22 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民政 发表于 2012-4-23 09: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平昌县民政局关于“地震垮房需重建
奔波四年无着落”一贴的回复 赵国珍同志:您好!您在《麻辣社区平昌论坛 ...

回避矛盾掩盖问题
隐瞒事实扭曲真相
四川省人民政府:
423,平昌县民政局就我在四川论坛和平昌论坛的贴子《地震垮房需重建奔波四年无着落》作了回复。在此,我感谢县民政局的“关心”。
从回复上看,民政局声称走访、座谈、了解,着实费了一番周折,但是回避了矛盾,掩盖了问题,并隐瞒真正事实将真相扭曲。还横加指责,我作为女辈已50多岁,多次上访是因为地方一些官员不作为,损坏了我的合法权益,不得已而为之。我是一个合法公民,有权力维护我的权利!根据民政局所谓的回复,完全是为自己遮丑,不得不那样掩人耳目,就他们的话说,我有三点反驳意见:
1、说我家房子是因长期无人居住,年久失修垮塌的,请问我家房屋修起已有多少年了?钢混结构的房子能自己垮塌吗?地震前我怎么没找政府?地震时我房子垮塌邻居亲眼所见,他们给我写了书面证词,还盖上了指印,愿承担法律责任,其中还有老党员原支书也写了字盖了章,这又说明了什么?他们为了我愿意冒坐牢的危险吗?地震造成房屋垮塌是不争的事实!
2、回复中怎么只字不提乡上的那些领导不作为?地震把房

发表于 2012-5-22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屋震垮后,请他们吃饭并非我本意,在县城两次请吃饭,还到“大脚板洗脚城”洗脚,共花了2300多元。花天酒地后,时任乡党委书记罗立明等人很满意,当时就表态我家房屋属重建。只可惜我没想到他们会出尔反尔,过后翻脸不认帐。要不然当时就该想办法把音录下来。等到最后我满怀希望找他们时,却回答我家房子属维修。还给了我一个存有1000元钱的存折,我不服,几次到民政局去查证,到底有没没有我家的名单,却被工作人员推诿不给我查。几番奔波没有结果,我找到时任县委李映书记,他很重视一边责成县纪委调查,一边叫我找罗立明,也许罗觉得不好交代,说再给我8000元。重建几千元能行吗?当时我是没同意。罗立明这样做说明了什么?同时,县纪委通过调查,事实也基本属实。说是给我处理,后来却不了了之。这些情况怎么不调查、不公开?
3、实在无奈,我到省政府上访还是悄悄逃出去的(因为当时控制我的自由不准外出),在成都县上叫公安局用小车把我接回来,说白了是哄回来,说一定给我处理好。就这样,公安局又派人到灵山乡调查,事实并没有多大出入。到头来,希望还是破灭了。成都回来时,还写了书面材料,还有某领导签了字,承诺处理好,叫我不要再上访。既然我上访有错,为什么还怕我上访?干脆把我关进监狱不就清净了!试问,民政局为什么作出那样草率的回复!
我丈夫谢朝伦10年前,安装高压线爬上8米高的电杆上,突然电杆却断裂倒了将他砸成重伤,死中逃活成为一个痴不痴,呆不呆不能自理的一个废人,我在县城照顾他方便定期弄药疗养,我有错吗?

                                                                  赵国珍

发表于 2012-5-23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要照顾丈夫住在别人家里,以中国人的恋家情结,能不时常回去打理一下自己的家?? 3 4年不住就垮了,那房子是纸糊的?
丈夫受伤后积蓄都花光了,还叫别人先修房再补助,没钱你去修一下呢!!!这TM什么混账逻辑??
   什么调查组,我觉得不可信,哪位有良心的记者到她家乡去看一下,私下问一下当地的农民,要真的是512垮了的话,请当地农民写一封证明信就能让真相大白于天下了

发表于 2012-5-23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回复,,,
  
  我不是道德卫士,不能指责谁,只是感谢民政部门对民众呼声的及时回应。

发表于 2012-5-23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事情都要查清楚.
发表于 2012-5-23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L:L

发表于 2012-5-23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即使不是“5.12”地震重建救助对象,也该救助一下嘛

发表于 2012-5-24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证明的

发表于 2012-5-25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说得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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