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 承担发帖的法律责任
网管: 保障公民不可剥夺的说话权利
赞成网络登记实名制,哪怕官员财产都还没人过问要登记、搞明白。
赞成对网络“造谣”、“造淫”、“造黑”、“造恶”、“造乱”、“造反”、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处。
赞成公民自觉、自制、
自律,构建诚信、公义、文明、理性、活泼、时尚、和谐之网络家园。
然而,网络,应是人们说话的地方,是人民与执政者勾通的管道、是公民自治的平台,是宪法与法律的天下。
除非法律明令禁止。
除非网络有明文告知。
除非网络同时说明原因。
网络、网管无权删改、删除、冻结、停止、取消网民的发帖与发言的权利。
公民有依据宪法和法律向侵犯言论自由者讨公道的神圣权利。
现在有一种风、有一股逆流,似乎公民的说话权不那么重要、神圣了。
有省级论坛上就似乎没有了“时评”栏目。设一个“互动”,谈两岸问题的文章竟出不来了。
真不知中国的网管评判文章、决定删发,依据为何。
是网管怀天下、想天下、管天下、安天下?
还是蠢管蔽天下、哄天下、误天下、毁天下?
明鉴未远,国人不察乎??? 建议设立网络法制机构: 即严肃惩治网民中的不法之徒,又切实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 附: 《 国新办确认推网络实名制 取消跟帖匿名发言》
2010年05月05日09:12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新闻跟帖需先登录
王晨说,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互联网基础管理制度。其中,“在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取消新闻跟帖‘匿名发言’功能”是有关部门首次公开披露。
去年7月香港《大公报》曾报道,国新办当时下达通知,“要求各新闻网站取消现行的新闻稿件匿名跟帖或发帖功能,转而实施实名注册登录制度,即网民在新闻网站注册时必须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通过验证后方可登录跟帖或发帖,对新闻事件发表言论。”
此后,各主要新闻网站网友需登录才能发言,但并不需要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某门户网站新闻跟帖工作的主管表示,去年明确下达的通知中只要求登录后跟帖。
网络互动环节逐步实名制
王晨说“网站电子公告服务用户身份认证工作正在探索之中”。王晨还提到,“积极稳妥推行网络实名制”,“尽快实现网站实名制,全面实行手机实名制,逐步在网络互动环节推行实名制。”几年来,网上一直热议网络实名制,这次讲话被认为是官方首次明确,网络实名制确实摆在主管部门的日程表上。
王晨说:“网上问题产生的原因十分复杂。互联网是全球开放信息体系,只要我国互联网与国际互联网联通,各种境外有害信息就有渠道和手段在境内网上出现;只要我国互联网对公众开放,网民的各种言论就有渠道和手段在网上反映。当前我国处在社会转型期、快速发展期、矛盾凸显期,现实社会中的矛盾和问题不可避免地反映到网上。”
建议出台《互联网管理法》
王晨建议尽快制定颁布《<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实施细则》。抓紧修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尽快出台《手机媒体服务管理办法》,为手机媒体管理和推行手机实名制提供法律依据。抓紧研究互联网管理基础法律,尽早启动《互联网管理法》的立法工作。研究制定《信息安全法》,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法律的基本原则,明确各类主体的基本权利、义务和责任。
新闻背景中国互联网管理格局
工信部门负责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公安部门负责安全监管和打击犯罪,对外宣传部门牵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教育、卫生、工商等部门参与信息内容管理的工作体制。
中央建立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总体协调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初步形成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两级管理体系。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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