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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9
楼主 wang81091023 :
各位网友你们好
我现在遇到一个事情急需要各大网友帮助!
特别是律师朋友,媒体朋友帮助。
我们是四川南充人,我爸爸今年5月份开始在成都十陵立交桥建筑工地做建筑工。
给金堂一个劳务老板做事,当时我爸爸来的时候谈的是90元一天(包生活),100元(不包生活)。
我爸爸听见工资还将就,就在那个工地干活路(从2011年5月到2011年12月16日)
现在我爸爸准备回老家了
这个劳务老板说,拿不到工资,即使死了人,也得腊月二十五拿钱,
同时现在只给60元一天,还要扣生活费。
我爸爸不干,觉得被骗了。因为其他人我跟我爸爸做同样的活路,也是打杂,也是90-100.
因为我爸爸是外地人。其他员工都是劳务老板的家乡人,也就是都是金堂的。
因为我爸爸在工地上班挺辛苦的。
从早上7点到晚上7点。
夏天时间二点半,在大太阳的时候都在工地干活。晚上还得加班。
怎么办?????????
我生为民工的儿子,我要为我爸爸讨回工资。
请求帮助!!!!!!!! 15184490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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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跟进:
2011-12-23 9:30 群众呼声版主“言无不尽963”备注:
22日晚上七点左右,小王在为父亲讨薪过程中遭到用工方殴打,脸部浮肿瘀伤。用工方声称,结算工资不是和小王结算,小王是在多管闲事。没想到,儿子父亲出头,竟然叫做多管闲事?不知道用工方是不是从来不管自己父亲死活呢?小王被打以后已经前往当地报出所报警。不过此事只能按照治安条例进行处理。小王想要继续讨薪还是要向劳动部门求助。今天早上,版主和小王再次取得联系,在十陵劳动局的调解下,用工方已经承认和小王父亲的劳动合同关系,现阶段的争议是双方对劳动报酬未达成共识。今天早上,双方将就劳动报酬一事再次提请仲裁。
如果事先签有劳动合同,这件事解决起来容易很多。提醒广大农民工兄弟,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短期、临时用工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也要求对方预付部分报酬或者签订临时用工协议。
2011-12-23 13:30 群众呼声版主言无不尽963备注:
最新结果:小王已经和用工方达成协议,用工方按照每天80元钱结算小王父亲的工钱,工作时间总计193天。经历多天求助,小王终于替父亲争取到了应得的收入。不过在此,我们不得不感慨,如果之前一早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者临时用工协议,就算用工方拖欠工资,小王也不需要这么奔波。不需要在讨薪的同时,还要去搜集证据证明父亲和用工方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需要劳动者自己也要有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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