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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 成都某菜市场停车“差别收费”,买菜可便宜一半,你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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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2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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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菜居民停放电动车收费要便宜一半

同样是停电动车,来买菜只需缴5毛;如果不是就缴1块……

电动车停放“差别收费”凭啥子?

市场管理方回应:该非机动车停放点属于菜市场的配套设施,收费标准由承包方自行制定

●读者疑惑:“电动车停放,难道也有VIP(贵宾)?”

●管理方称:非机动车停放点承包给私人经营,只为市场内的菜贩和买菜居民服务。收费标准由承包方自行制定


买菜居民停放电动车一次收5毛,而其他居民则要收1元。近日,在位于成都市青羊区大红菜市场隔壁的非机动车停放点,这种差别收费,让居民颇为惊讶。对此,大红菜市场管理方回应说,该停车点属于菜市的配套设施,收费标准由承包方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制定。

读者讲述 停放电动车收费有差别

昨日,成都市民李昊骑电动车去东御河沿街办事,就把电动车停放在紧挨大红菜市的停车点。约一个小时后,李先生返回取车,守车大爷要收一块钱停车费。

就在李先生准备交钱时,正好有一位妇女骑着电动车从停放点出去,她只交了5毛钱。“同样为电动车,为何我就要交一块,人家只要5毛?”李先生随后和守车员理论起来。“不是钱的问题,一块钱本来也不多,但是我心里很不平衡,难道停放电动车,也有VIP一说?”李先生愤愤不平地告诉记者。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该非机动车停放点,在位于青羊区东华门街与东御河沿街交汇处的大红菜市场隔壁,一处非机动车停放点里停满了电动车和自行车。下午3点钟左右,正好有一位小伙子来停放电动车,并给守车员交了一块钱。大约半小时后,一位大爷提着一袋蔬菜,取完车后,才交了五毛钱。

记者还发现,不仅是电动车收费相差一倍,自行车的停车费也有区别,有人交纳5毛钱,而有的只交3毛。

管理方回应 收费标准由承包方自行制定

该非机动车停放点守车员尹显才说,大概两个月前,停车收费是没有差别的,后来换了老板(承包方)就调整了收费标准,针对买菜居民,电动车收5毛钱,自行车3毛钱,而那些不是来买菜的,电动车和自行车分别收1元和5毛。大红菜市内的商贩就买月票,停车每月20元。

“你怎么辨别他们是不是买菜的?”面对记者的疑惑,尹显才解释说,前来买菜的居民几乎天天都要来,慢慢就熟悉了,再说了他们往往会提菜袋子。

昨日,成都市青羊区大红菜市场管理方相关负责人陈国全向记者表示,该非机动车停放点属于菜市场的配套设施,主要是为市场内的菜贩和买菜居民服务。“非机动车停放点承包给私人经营,相关部门对其收费标准也没有强制要求,收费标准则由承包方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制定”,陈国全说。

律师观点 “差别收费”合法与否难两清

这种差别收费,是不是涉嫌歧视收费,到底合不合法?昨日,四川亚峰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昊认为,既然非机动车停车点是菜市场的配套设施,服务人群定位为市场内的商贩和买菜居民。在商贩交纳的管理费中,可以理解为商贩已经交了一定的停车费;而在居民买菜的交易中,也可以理解为居民已经购买了一定的停车服务。“所以,我认为,这种差别收费合情合法。”吴昊说。

“差别收费不合法。”四川合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佳林则持不同观点。何律师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停车场的收费行为应该在物价局备案,然后严格按照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而根据《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在停车收费过程中,可以按照车型的不同,比如货车、小汽车、电动车和自行车等,进行差额收费,也就是说同一款车型的收费标准要一致,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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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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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2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哦,成都梁家巷车站那边还不是一样,凭当天车票可免费上厕所,否则就得给钱

发表于 2011-12-12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晕!!物价局快来看看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2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逆天之翼 的帖子

现在连有当天车票都不能免费了,我问售票员怎么回事,售票员说厕所他们承包了:@

发表于 2011-12-12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基层一线 的帖子

KAO!厕所这种公共设施也能被承包??

2017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1-12-12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基层一线 的帖子


个性化、差异化服务

经济学到是学得不错,就是不知道用对地方没有?

:shutup:

发表于 2011-12-12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统一价格,要不就卖月票!

发表于 2011-12-12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

2015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1-12-15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买五毛钱的葱算不算?: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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