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873|评论: 22

广元网民倡议“做文明诚信网络公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1-7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做一个文明诚信网络公民
我市召开网民座谈会,共同打造文明诚信的网络环境


    广元新闻网讯(记者   蒲洪旭)“我们要带动网民树文明新风”、“上网不仅是敲敲键盘,更需要文明诚信”……在4日召开的“做文明诚信网络公民”网民座谈会上,来自全市社会各界的33名网民代表畅谈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并就进一步打造文明诚信的网络文化环境建言献策。
    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明确提出,重视网络舆情也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我市在现有基础上,尽可能的多渠道畅通网络,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目前,利用网络平台反映社情民意,参与政府决策已成为我市95万网民的首选。但近年来,我国多次发生肆意捏造事实、编造谎言在网络上传播的事件。
    网民代表们表示,网络是虚拟的,但谣言的破坏力和危害性却是实实在在的。互联网是网民共有的网上精神家园,维护网上精神家园健康和谐秩序是每一个网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他们认为,网民加强自律意识,网上网下形成互动,是打造文明诚信网络环境的关键。
    网民代表们还在“做文明诚信网络公民”倡议书上签字,表示在网络上将遵纪守法、客观理性、以德为先。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DSC_0298.JPG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DSC_0039.JPG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DSC_0050.JPG
网民代表发言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DSC_0085.JPG

DSC_0078.JPG

DSC_0076.JPG

DSC_0090.JPG

DSC_0071.JPG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DSC_0188.JPG

DSC_0179.JPG

DSC_0154.JPG

DSC_0136.JPG

DSC_0111.JPG

DSC_0197.JPG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11-7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倡议做文明诚信的网络公民很有必要。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DSC_0214.JPG
倡议书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签名

DSC_0261.JPG

DSC_0257.JPG

DSC_0252.JPG

DSC_0251.JPG

DSC_0250.JPG

DSC_0243.JPG

DSC_0238.JPG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1-7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不错。支持这类活动。做个文明诚信的网络公民。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华网评三论抵制网络谣言 

系列评论之一:有了“麦克风”不等于可以“乱放风”

  互联网上的谣言、谎言已成公害,这样的害群之马,必须得而诛之。试问造谣制谎者,当你在互联网上点邪火煽歪风,肆意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的时候,你的居心何在,良知何在,公民基本的社会责任何在!谣言是“看上去很美”的毒蛇,那些轻信谣言甚至传播谣言的人也需要反省,切莫一再被谣言欺骗了情感,误导了认知。

  互联网从来就不是绝对的私人空间。帖文、博文、微言,看似“个人的”感受和表达,实则都是在公共信息平台上发布的。从这个意义上讲,“麦克风”从一开始就带有公开、公共的性质。

互联网也从来不是纯粹的虚拟空间。它与现实社会始终是联系在一起的,而且越来越紧密。从这个意义上讲,互联网上的行为与现实社会的行为一样,必须受到社会道德和法律的约束。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系列评论之二:谁该为网上谣言埋单

  互联网是一个公共信息平台,你搭建了这个平台,就有责任管理好这个平台,最起码的,要保证这个平台的信息不危害社会秩序,侵害他人权益。这是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然而,让笔者不能理解的是,总有一些“喊冤”、“叫屈”声在为自己辩解。

  有网站喊冤:是网民在这里造谣,说什么怎么说是网民的事,我们不好管也管不了;也有网站叫屈:其他网站上发了,我们只是转载,责任在他不在我。

这些话,乍听起来似乎有点道理,但稍一推敲,大谬不然。就好比,一个辖区里总是发生盗窃案,你能说这只是小偷的责任,与辖区管理者无关吗?再有,你买到了假货,你再把假货卖给别人,你能说这只怪前边那个卖假货的,与己无关吗?喊冤和叫屈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系列评论之三: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也有专家建议,除了适用现有的法律外,应该针对互联网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尽快补充、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应的监管制度,给互联网的舆论场划一个明晰的制度边界,让管理网上行为的规则更细致、精准。

事实上,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都不允许在“虚拟世界”里肆意妄为。美国颁布多项相关法律法规,将互联网“与真实世界一样进行管控”;韩国政府施行网络实名制,要求网站对留言者的身份信息进行记录和验证,否则将对网站处以罚款,承担法律责任;英国一方面依据现有法律进行管理,并不断出台新法应对新问题,另一方面组织行业协会规范网络运营机构和用户的行为。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发表于 2011-11-7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流言害死人啊。坚决支持。

发表于 2011-11-7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确实是应该对网上那些点邪火煽歪风,肆意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的人加强管理和制约。

发表于 2011-11-7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就应该是绿色的

发表于 2011-11-7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电视上都播了哼(ˉ(∞)ˉ)唧。。

发表于 2011-11-20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帖

发表于 2011-11-20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帖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