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5895|评论: 71

[教育天地] 再说天理何在 ?平昌教育局还在乱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9-6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几天鄙人以此为主题在论坛上发帖,但没有引起平昌教育局领导的重视,深感遗憾。人们都知前任教育局长因保险和教辅穿头而被铺,可今秋平昌教育系统仍没汲取血的教训,继续在乱整保险和教辅。如邱家初中。初一180元,初二195元,初三220元。其中20元的作业本费,30元的保险,其余为教辅。教辅更是种类繁多。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地理生物实践与探究,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地理生物单元测试卷,文言文全能达标,新目标英语听说练等。你说天理何在?公平正义法律何在?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27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9-6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个敏感问题,义务教育段收费设置着高压线哈,一触就挂了哟。教育局应当重视此贴所反映的问题。

发表于 2011-9-6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国家的政策,小学收15元作业本费,初中收20元作业本费,其余的收费项目为典型的乱收费。教育部等七部门于2011年4月联合发文规范治理教育乱收费: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1年治理

                                      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教监〔20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纠风办、监察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审计厅(局)、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务局、审计局、新闻出版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就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着眼教育公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源头治理,为教育改革发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二、主要任务

  (一)以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和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为重点,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格落实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和保障责任,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继续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各级学校主管部门和有关中职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严格落实中职教育收费、资助和免收学费等政策规定,未经批准,中职教育不得收取除学费、住宿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加强对涉及教育事业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推进审计结果公开。

  (二)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各地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教基一〔2010〕1号)和《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0〕6号)要求,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切实履行省级政府统筹职责,强化以县(区)为主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缓解择校矛盾。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在2011年上半年制订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并报教育部备案。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和收费行为,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学校接受的正常捐赠收入要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严禁举办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占坑班”(通过参加培训获得入学便利)。

  (三)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的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要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各地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管理。幼儿园收费要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幼儿园(所)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违规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

  (四)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辅材料出版、印制、发行等环节的监管,继续开展对盗版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行为,切实提高中小学教辅材料编印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辅材料选用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部门)任何人不得强迫学校订购教辅材料。严格规范教辅材料价格。修改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

  (五)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成果,加大公办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力度。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政策规定,切实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坚决禁止和纠正假清理、走过场的问题。严格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纠正国家机构、有关组织利用财政性经费和非闲置性公办教育资源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行为。纠正民办学校的公办教师双重身份情况,教师在民办和公办学校之间流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手续。对至今清理规范工作尚未完成的学校,或仍未达到民办学校标准要求的学校,2011年春季开学一律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政策。制定公办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指导意见,加大对公办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推进力度。各地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明确清理规范的目标、时限和具体办法,2011年要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2012年秋季开学前全面完成普通高中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坚决纠正以改制为名的乱收费行为。

  (六)严格执行并逐步调整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继续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30%。各地要加大政府投入,完善高中经费保障机制,抓紧制订并落实生均拨款标准,积极化解学校债务。从2012年秋季开始,以学校为单位将招收择校生比例降到20%。各地要研究制定加大高中教育政府投入,逐步取消“三限”收费的措施和办法。研究在一定时期内取消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

  (七)继续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禁高等学校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开办软件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等名义违规收费。进一步扩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完善公开形式,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对考生资格、录取信息、学费标准等及时进行公示。严格规范高校体育、艺术专业招生和成人教育及自学考试收费行为,严禁超标准或自立项目乱收费。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加强高校研究生收费管理,严禁向计划内研究生收取学费。加强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按管理权限经批准的中外合作项目,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高校所在地省级政府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越权审批或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中外合作项目,切实纠正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的行为。要加强高校示范性软件学院项目和收费的监管,坚决纠正违规审批和乱收费行为。民办高校(包括独立学院)要严格按照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规范收费,并对各项收费和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严禁高校冒用学历教育名义在录取体制外违规招生并收费,严禁高校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厅(局)际联席会议的作用。随着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治理工作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更加复杂,治理任务更加艰巨和繁重。地方各级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在各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理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组织协调,密切配合支持,形成治理工作合力。对所确定的年度治理任务和各项工作,要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全年治理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积极推进源头治理工作。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教育收费权限管理的有关规定,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的问题。继续稳定各级各类公办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要按照国家要求,抓紧制订完善本省(区、市)中小学和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具体规定,切实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通过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侵害学生利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要结合实际,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努力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努力构建治理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各地要结合年度治理工作任务,制订宣传和培训工作计划,列出工作时间表,深入开展层次不同、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培训活动。要全面系统的宣传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客观反映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进展和成效。要对学校校长、教师、财会人员有计划地安排培训,提高政策理解力和执行力。要采取有效形式,对教育收费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大力宣传治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治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把监督检查工作与行风建设、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起来,坚持经常性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要继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和督查工作,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乱收费的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对顶风违纪、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但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将适时通报2010年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并继续组织对部分省(区、市)治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教育部     国务院纠风办

                                                                                    监察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审计署    新闻出版总署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发表于 2011-9-6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是谁,都以文件精神来实施。

发表于 2011-9-6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教育局在乱整样,我们打电话到教育局问有关收费的问题,教育局说:他们是执行的上面的政策,小学1--6年级学校统一只收15元的作业本费,初中20元,保险和教辅是自愿购买。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9-6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教育局不会指示哪所学校乱收费,绝对无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

发表于 2011-9-6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缴费之前他不拿文件你就拿文件!干嘛要多交!是你自己不知道维护自己的权利,在说了在这论坛上边你只能听到大伙的建议,而教育局的领导一天是不会上论坛光顾的!人家事情多的很……比如泡妞!打麻将之类的!

发表于 2011-9-6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9-6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人强拍你交。让娃娃耍好,吃好,玩好。等高中升学后再去找人把话说好,钱准备好,这样更好。

发表于 2011-9-6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习惯了.
发表于 2011-9-6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lol

发表于 2011-9-6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假如1000一年。3年3000.火大,国家说免费,不该交。升高中时,5000不怕,找人说情,交钱快,没怨言,为娃娃嘛,该交,无基础。瞎混,不呕气,我愿意:lol:lol:lol。

发表于 2011-9-6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打电话给教育局,他当然会回答你很正式的噻,难不成他还要给你说,不错,我们平昌教育局在乱收费,哈儿哦。所以,这个收费的问题绝对不是个别学校敢做的,难道就为了那点钱,连校长也不要了,还得接受检查,说不定还得坐牢,有这么傻的人嘛。所以,这个肯定是上面有指示,下面才敢做,你上面都没有啥指示的,下面谁敢乱来?大家都不是傻瓜,不要看着一点,关键还是整体制度问题。

发表于 2011-9-7 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怪事教育”:        你居然把义务教育段的国家收费政策,变成自由摊贩的价格叫嚣,愿者鱼儿上钩?请问,你是何方神圣,敢亮出你的真实身份吗?

发表于 2011-9-7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批示:严查!

发表于 2011-9-7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深得论坛自由之风。但是本人认为:1、学生没有教辅,只是凭借书本一级四十五分钟,学生是不能学好的;2、当前中国的教育,仍然是轰轰烈烈的应试教育,想要孩子通过正常的渠道升入初中、高中、大学,教辅必不可少;3、现在如果为了孩子读书,都为2、3百元叫屈的话,我想可能是态度问题了---至少,你不想让孩子好好读书。。。  最后希望大家,别再拿此说事了。

发表于 2011-9-7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期200.300元  普通家庭还是可以承受的  况且资料、保险也是自愿购买。
为什么大城市的家长都希望孩子补课?难道真的是钱多了吗?
为什么现在农村孩子的成绩越来越差,难道就只是教育单位的问题?
发表于 2011-9-7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网友:

我校多年来高度重视收费工作,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本学期加大了对
“三乱”的治理力度,行政会、班主任会、教职工会上校长反复强调“不得强行学生保险,不得违规推荐或变相推荐教辅资料,任何人都不得违背自愿原则”。开学工作顺利,社会反响极好。

对教辅的管理,根据平教(2011)47号文件要求“学生使用的教辅资料一律由学生自愿到有教材发行资质的单位购买,各中小学一律不得违规征订和使用教辅资料,也不得允许其他部门、团体和个人在校内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学校没有强行向学生推销任何教辅资料。由于新华文轩具有教材发行资质,且所售书籍的定价较市场上其他出版物低廉,因此,许多学生均向新华文轩工作人员孙春梅同志表达了购买意向(在《助学读物自愿认购表》上签字),而费用也是孙春梅同志委托班主任帮忙代收的,其行为与学校无关。

关于保险,学校没搞“一刀切”,一是本着为学生、为监护人负责的原则宣传入保的重要性,二是坚持自愿入保原则,无任何强迫意向。

非常感谢各位对邱家初中教育的关注,对邱家教育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我们将认真规范办学行为,杜绝“三乱”现象的发生,办老百姓满意的教育。

此致

敬礼



平昌县邱家镇初级中学

                                                                                                                                                     2011年9月7日

发表于 2011-9-10 02:35 | 显示全部楼层
保险那个事情,应该由学校自己去办理,为什么非要教育局统一办理,无非是每份几元钱的问题,前任局长就是教训,希望教育局不要统一管理,由学校自己办理。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