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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注:2011.2.22
收到南部县政府关于此事的回复如下:
2011年1月23日晚7点20分左右,南部县流马乡永兴庵村6社村民帅承骏在驾驶三轮车送完货归途中,在三官镇太和村2社村道公路上不幸连人带车坠下悬崖,当场身亡。帅承骏父母早已在10多年前去世,在家中仅与103岁的奶奶相依为命。帅死后,村民帮他在民政局申请了“特殊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救助”处理后事。没想到,这个身前已经极其苦命的人,在死后又受到南部县殡仪馆的百般刁难。
民政局在救助表上已经明确救助支出接运费,火化费,消毒费,尸体冷藏费等共计1485元。但就在帅承骏103岁的奶奶谢淑芳要求殡仪馆开具火化证时,被殡仪馆工作人员蒲宗芬告知还要额外交纳以下费用:1、棺外抬运费300元;2、棺内抬运费50元;3、遗体洁具袋120元;4、下班加班费100元;5、运尸起步费150元;6、卫生处理和骨灰装盒费90元。共计810元。谢淑芳老人表示不解,说民政局已经支出了应该付给殡仪馆的钱,怎么又多出这些来,一起帮助其处理后事的村民也要求殡仪馆工作人员蒲宗芬出示政府的收费标准文件,蒲说没有,反正不给这些钱就不开火化证。无奈之下,痛失亲人的103岁的老人谢淑芳拿出每月100元的高龄补贴攒下来的钱,颤巍巍地交给了蒲宗芬。在旁人说情下,蒲少收了35元,一共收取巧立名目的775元,并模糊开了张“丧事费”收据。并且殡仪馆的工作人员讲,因为给死者换衣服,刮体毛等,另外又收取了“服务费”600元。要说这些乱收费让人气愤的话,接下来的事更让人怒火中烧。 因为家中只剩了103岁的老人,经济极端困难,在殡仪馆里买最便宜的骨灰盒都要680元,村民决定在外面市场上买了个380元的盒子。就因为没在殡仪馆里面买骨灰盒,帅承骏被火化后,殡仪馆工人居然拒不给帅承骏的骨灰装盒。不管103岁的奶奶怎么求情,工作人员心如磬石,不为所动。后来还是好心的村民动手,将不幸身亡的帅承骏的骨灰装在了盒子里,运回老家进行安葬。 我们想问一下南部县殡仪馆,你们额外收取的那些巧立名目的费用,物价局批准了吗?你们的宣传栏目里自己写的“不得强买强卖”,可是因为没在你们那里买骨灰盒,你们居然不给死者装骨灰入盒,任凭103岁的老人万般求情。你们的心还是肉长的吗?民政局真的就管不了你们了吗?我相信,南部县政府还是能管得住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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