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蓝湾国际小区露天公共场地停车位收费200元/月,价格高不说,他们有权收费吗?大家一起谈谈看法。上次遇到一个比较强势的业主,他说我们买房时,公摊面积就把那些公共区域算进去了,属于我们业主共同所有,停车费是不能收的,如果说适当收点管理费,比如30,50元的,还能说过去。要是收200元/月,这钱谁拿去了,钱用于什么了?是我们自己的地盘难道还要把钱给别人?物业公司是什么性质,房子小区是我们业主的,他们只不过是我们请来的保安,职员,帮我们看好,管好我们的家园。难道这个公共场地归物业所有,他们没有那样的权力。所以我也认为很不合理啊?大家认为呢?我主要是也不太懂,所以回复时大家请不要骂,说出自己的观点就行了,在此谢谢。
下面是在网上找来的一篇文章,好像还很能说明问题。
这段时间关于“小区车位属于谁”的问题,争议甚多。有说属于开发商的,也有说属于物业公司的;而也有说属于业主的。
车位分3种,一是附属于楼盘的,这一类车位的产权,属业主无疑;第二类是地下车库的车位,第三类是小区干道的车位。业主们根据经验预测:后两类车位,开发商不会放手,会做足文章再赚一笔。他们估计,后两类车位,将被标价出售出租。
业主既然出钱买下了全部楼盘,那么,小区内所有附属设施——会所、球场、车库、道路等,都归业主所有。开发商要做的,就是把这些设施完好地交给业主。几轮谈判过后,开发商终于对此表示认同,并很有风度地把全部物产移交给了我们。
现在,地下车库近40个车位和干道上近200个车位,已经明确归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车位归业主所有,不仅合理,而且合法。现在有些开发商把小区车位捏在自己手里,对外高价租售,这种做法我们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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