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杨凤明,系沐川县海云乡同心村9组村民,一直经营犍为至黄丹客车,特向上级反映一非法营运车主因与我争客将我殴打致残而派出所偏袒维护凶手一事,望上级能及时调查处理、秉公执法、为民做主,具体事情经过如下:
2009年10月26日,非法营运面包车(川LN2663)主杨晓群给我打电话说我举报她非法载客,并对我进行了一通威协谩骂,我自问从来没有举报过她(事后证明她只是道听途说,并没有被盘查,是另一非法营运车主挑唆所致),我并不想得罪她(其他客车曾被面包车围追堵劫),于是当我的客车经过海云她家时就下车找她理论,谁知没谈两句,她趁我不备将我摁倒在地对我毒打3分钟以上,因我年龄比她大无力反抗,后经围观群众上前劝阻她才停手,我当即向黄丹派出所报案并去了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我面部被多处抓伤、红肿,腹部、大腿大面积软组织受伤,右手第五指骨折(后经鉴定为10级伤残),而杨晓群并没有受伤。几天后我咨询派出所此事应该怎么处理,派出所指导员刘某告诉我要出院3个月后进行伤情鉴定(后县公安局鉴定为轻微伤),鉴定后才调解。期间黄丹派出所并未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甚至从未到过事发现场。我在犍为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一月后出院,期间由于医生不同意出院,我只能住院治疗,并请了一临时工帮我卖票。经伤情鉴定后于2010年1月民警刘某主持调解,调解时刘某只是让我一再让步并不做对方工作(好像事前就与杨晓群商量好了一样),在没有调查事实的情况下武断的认为是我先出手,并一再声明只能就医疗费部分协商划分责任,至于手指残疾更是提所未提,还威协说如不同意就不再调解,如此调解我怎能接受,所以我只能不接受他们的调解。后杨晓群在我面前眩耀说她上面有人,早就打了招呼。我把她没办法,只能忍气吞声。现在更是愈演愈烈,七八辆面包车公开在大街上揽客,因客车全是定点班次,而面包车就钻这个空子,都在客车前面几分钟发车,导致客车上的乘客还没有面包车上的人多(一辆面包车通常载客十多人),杨晓群更是专拣我的班次前面抢客,我们几辆客车不敢得罪他们,只能惨淡经营,欲哭无泪。我是2008年才贷款十几万购买的客车,如此经营不知何时才能还清债务。相信大家还记得去年发生在峨边县境内的那起面包车事故,它为我们提了个醒,非法营运必须取缔,刻不容缓。
时值打黑除恶之际,我们的人民警察却置之黑不打、恶不除,让如此车匪路霸之流逍遥法外,正义何以伸张,百姓何以安身立命,社会何时得以和谐。在此我不仅代表我自己,更代表所有客车业主请求上级部门打击非法营运、严惩凶手、肃清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大众的生命安全,让我们有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
情况反映人: 杨凤明
201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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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注:2010.3.26
收到乐山市道路运输管处关于此事的调查回复,回函内容如下:
乐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关于《非法营运车主殴打客车车主 派出所偏袒维护凶手》的回复
“过火”网友:
您在四川新闻网群众呼声栏目发表的帖子《非法营运车主殴打客车车主 派出所偏袒维护凶手》已收悉,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该帖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运政部门对投诉中发生的打架斗殴事件无查处权利。
二、针对投诉中反映非法营运猖獗的问题,沐川县运管所在当地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不懈地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工作。2009年,沐川运管所查获非法营运车辆37辆;2010年1月至今,该所又查获非法营运车辆10辆,较好地维护了当地客运市场秩序。
打击非法营运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克服困难,维护正常的客运秩序,为广大群众及道路运输经营者创造一个安全、优质的客运市场。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我处将责成沐川县运管所加大对该区域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保一方平安。同时,在此呼吁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坚决抵制乘坐没有安全保障的非法营运车辆。
乐山市道路运输管处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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