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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司收到了潆溪街道办关于苗圃搬迁事宜的回复,然而,该回复中的某些表述却引发了我们的强烈质疑与不满。我司认为,回复中流露出的逻辑与处理方式,与法治精神相悖,且严重侵害了我司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指出,无论土地当前的使用权归属何方,只要搬迁工作尚未完成,土地上的所有苗木均应视为我司的私有财产。这是无可争议的法律事实。因此,我们恳请潆溪街道办正面回应:在搬迁完成前,这些苗木是否依然归我司所有? 其次,关于搬迁时间的限定问题,我司深感困惑与不满。作为省级百强苗圃示范基地,我们拥有数万株大小种类繁多的苗木。然而,潆溪街道办却要求我们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整个搬迁工作,这无疑是极其苛刻且不切实际的。我们不禁要问:这样的时间限定是否合理?它是否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再者,我们注意到,村干部王开飞与杨国旗擅自签订了一份违法的《处置植物协议》,并将我司的苗木进行贱卖。这一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我司的财产权,更暴露出了街道办在监管上的严重失职。我们迫切希望了解:是谁赋予了村干部这样的权利?为何作为苗圃基地真正业主的我们,却未能得到合理的搬迁时间与待遇? 最后,我们强烈质疑潆溪街道办对于村民强抢苗木行为的默认或纵容态度。这种行为不仅违法,更违背了社会公德与法治精神。我们要求街道办明确表态:是否认为这种行为是合法的?是否背后存在指使或默许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司对潆溪街道办在苗圃搬迁问题上的处理方式表示强烈不满与质疑。官方回复漏洞百出,避重就轻,请问回复的公信力何在?我们恳请相关部门能够介入调查,还原事实真相,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此事,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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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庆表哥 发表于 2025-4-2 09:39 这事处理不好,南充投资环境要凉凉!今天敢抢苗圃,明天就能拆厂房,谁还敢来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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