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富不仁
文/南湖居士
近一个月来,香港富豪李嘉诚陷入了前所未有的舆论漩涡。他计划将和记公司旗下的巴拿马运河港口出售给美国贝莱德财团,而这个决定极有可能对今后的中国航运贸易造成很大影响,由此引发了一系列关于营商与立场之间复杂联系的争议。有《大公报》连续刊登评论,先后提出“大事大义大节前应当三思”“伟大的企业家都是铮铮爱国者”“饮水思源有担当”“切勿因小失大”等多个观点;有两任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做出回应,对“商人无祖国”的主张进行了批评,声称任何交易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还有商务部专家与外交部发言人分别表态,驳斥了“在商言商”的逻辑悖论,反对经济胁迫和侵犯损害他国正当权益的相关行为。
此外,笔者也接触了网上的另一些看法,认为巴拿马运河的港口本来就是李嘉诚的私人财产,他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处置:是否卖,卖给谁,是他的自由。类似的“商业自由”一说,单从法律的角度去看,确实是有一定道理的——毕竟,人家买卖股份,本身并不触犯哪条法律。如果一味的谴责施压,或许包含了某种道德绑架的成分吧。必须声明一点,我虽然厌恶道德绑架,但是绝不支持富人的有钱任性、肆意妄为,更不赞成商贸的毫无约束、完全自由。为什么呢?我始终坚信,富人掌握了更多的社会资源,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是有充分理由成为一个全民共识的。
然而,需要富人承担社会责任的时候,又常常事与愿违。如今,为富不仁的案例真是不胜枚举的。究竟李嘉诚的不爱国表现,相较一般的蠹虫,譬如恒大集团许家印,顶多算是小巫见大巫而已。所以,指望一群眼里只有生意的资本家做到爱国,归根结底是大家太纯朴了。诚然,还有更加残酷的事实——大概爱国原本就是一个生意——著名爱国人士司马南不是因为偷税漏税被严厉处罚了么?也罢,继续纠缠一堆真假难辨的爱国,大抵没有意义了。此刻,我突然想到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谈及“为富不仁”的严重现象,我们习惯了针对“仁”展开叙事,却少见限制“富”的措施,本质上去讲,早就掉入了一个巨大的误区。
具体而言,仁义礼智一类道德层面的东西,其实十分不靠谱。优劣好坏的评定,一向缺乏合适的衡量标准。即便突破了道德底线又怎样?也找不到有效的惩治方法,一不留神还容易落下“道德绑架”的话柄,走进被动的局面。倒不如反思一下,为何道德败坏的人总能发家致富。就拿房地产来讲,房价如同脱缰野马一样飞涨的那些年,制造了多少亿万富豪?不得不说,不止是李嘉诚一人,那些地产商的一夜暴富,背后是成千上万的百姓买不起房子,住不起房子,供不起房子!背后是无数群众的辛酸血泪,他们掏空了三代人的钱包,牺牲了大半辈子的幸福,硬抗着沉重到足以窒息的还贷压力!背后更是可怕的经济泡沫,畸形的产业依赖,令人忧虑的结构风险!让我说,为富不仁,最大的矛盾并不在于成为富人之后的道德沦丧,而是榨取财富过程中的泯灭天良!现在敲骨吸髓的已经吃饱喝足了,翅膀硬了,羽翼丰满了,终于渐渐的不听话了。这才意识到养了一条为富不仁的白眼狼,敢问当初为何无休止的姑息放纵?为何默许了贪婪的疯狂扩张?为何对饱受诟病的预售制和公摊面积一直打开绿灯?
当然,处理“为富不仁”的主次颠倒,有其历史渊源。儒家学派的传统思维,总是灌输一个理念:通过教化修养,使人慢慢的懂得自律。到底极度理想化的事物,古往今来已有不少教训,证明它仅仅是夫子的一厢情愿罢了。想要真正解决“为富不仁”,光靠富人的道德自律,是远远不够的,还需建设一套完善的调节分配系统——尊重个体差异带来的收入距离,尽量缩小投机因素产生的贫富差距,便是创造了一个比较公平公正的环境。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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