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松“野鸳鸯”事件具双重拷问:公众人物的“隐私盾牌”与公众信任危机
谢歌说事
3月23日,无锡马拉松赛道上演了荒诞一幕:一对男女选手以龟速挪步,全程举止亲昵如偶像剧现场,成功将42.195公里的专业赛道变成了短视频平台的外景片场,戏剧性的男女生互动成功抢镜,两人的关系也成为赛后讨论焦点。
网友说,跑马就跑马,就算是到成都的街头去逛街也行,可你牵人家的手干嘛呢?真是想不到,网友的审判来得比运动场上的急救车还迅猛。无锡马拉松情侣被指“野鸳鸯”事件闹的比马拉松运动本身还要大。两人到底啥身份,至今也没有澄清。事件之初网传是某公司的董事长,结果被火速辟谣,并严厉声明纯属乌有。随后,又被指两人身份,是 某消防部门。
知 名媒体人凯雷也就这件事发声说,刷到咸阳消防账号自主关闭,齐姓选手后两个字其实就是间接确认了。
不仅咸阳消防删除评论,注销官方账号,西安交大也删除了关于齐姓选手的相关讯息,尤其是拍摄者,不仅删除视频还公开道歉。真是越来越扑朔迷离。
其实,我觉得无锡马拉松野鸳鸯事件并不复杂,主要有两点:一是事件中的当事人属公众人物,有接受质疑并宽容舆论质疑的义务,以所谓隐私权回避公众质疑是托辞;二是,若清白,为什么在被拍摄时要把放在女士肩上的手拿下来?这不明显的此地无银三百两?
这里先要搞清一个概念,那就是公众人物的义务:隐私权不应成为回避质疑的“挡箭牌”。无锡马拉松“野鸳鸯”事件中,当事人因被误认为上市公司名誉董事长陈某而卷入舆论风暴。尽管远光软件迅速澄清涉事男子与陈利浩无关,但事件的核心争议在于:若当事人确为公职人员和公众人物,是否有义务直面公众质疑?
公职人员和公众人物的身份天然带有公共属性,其行为往往与公共利益相关联。在本次事件中,即使当事人并非陈利浩,但舆论之所以迅速发酵,正是基于对公众人物道德标准的关注。例如,网友猜测男方为企业家时,远光软件股价一度波动,企业形象与公众信任直接挂钩。公众人物享受社会资源与关注的同时,理应以更透明的态度接受监督。若一味以“隐私权”为由拒绝回应,不仅难以平息争议,反而可能加剧公众的“合理怀疑”。 这些年来,网络上的“表哥杨达才事件”、“严书记事件”不都是舆论监督下而落马的吗?对于官员对于公众人物,你给我扯隐私权?他们有接受舆论质疑和被监督的天然义务,同时有宽容舆论的义务。看看美帝,就连总统都要被民众放在聚光灯下烤,遑论一般公职人员。这个就有点扯了,还扯那啥隐私权?怕是想以所谓隐私权逃避背后的肮脏吧?那么,被网友拍到在处理车祸现场时微笑的陕西“表叔”杨达才,抽天价烟的南京房产局局长周久耕……都不应该被凝视,都不应该被判刑,都应该让他们一边泡女下属一边捞钱,一边还享有隐私权?那,宪法所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到这就成了一个屁?为了灭火,真是脸都不要了,还要隐私权?必须明确,公众人物和官员有被质疑的义务并有宽容舆论的义务。
隐私权固然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但公众人物的隐私边界本就比普通公民更窄。例如,律师指出,公共场合的拍摄行为本身不构成侵权,但若涉及名誉损害,当事人可追究法律责任。然而,公众人物若以隐私权为“盾牌”回避质疑,实则是对公众知情权的轻视。正如事件中,拍摄者虽主动隐藏视频,但舆论的发酵已无法逆转。
所以,其行为逻辑的悖论是,用躲避镜头的动作以自证清白?事件中最具争议的细节,莫过于视频中男女发现镜头后迅速分开的“反常举动”。若二人关系正当,为何在公众场合刻意保持距离?这一行为被网友戏称为“此地无银三百两”,直接触发了舆论的“道德审判”机制。 反过来推理,你若心里真没有鬼,那你把那已经放在人家肩膀上的手放下来干嘛呢?放个锤子呀?
公众对亲密行为的敏感,本质上是对社会伦理秩序的维护。在马拉松这类公开赛事中,参赛者的行为本就处于民众的“被观察”状态。当事人若问心无愧,完全可坦然面对镜头,甚至以友好姿态化解误会。但他们的躲闪动作,反而强化了公众对“不正当关系”的联想。例如,有跑友上传的后续照片显示,两人在赛程中十指紧扣,进一步佐证了网友的猜测。
这一矛盾折射出公众人物行为与公众期待之间的鸿沟,若自认清白,便应以行动证明;若选择遮掩,则难免陷入“越描越黑”的困境。因为,真正的坦然无需掩饰,心虚者才会草木皆兵。
重建信任需要主动回应,而非被动回避。无锡马拉松事件不仅是一场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的博弈,更揭示了公众人物在舆论场中的信任危机。与其以隐私权为托辞,不如主动澄清事实、直面质疑,方能重建公众信任。同时,公众亦需警惕“舆论审判”的过度扩张,在追求真相的同时,应避免对个体生活的无底线窥探。无论是公众人物还是普通公民,唯有在行为上恪守边界、在回应中秉持坦诚,才能让隐私权与公共利益找到平衡的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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