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的申请标准如下:
资历与信誉-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技术条件- 专业配备: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 技术负责人: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从事环境工程设计经历,且主持过中型环境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执业注册资格(限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非注册人员: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专项类别中型环境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并具有必备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
- 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档案管理体系健全,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
承担业务范围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环境工程(含建构筑物和非标准设备等)专项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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