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蓬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川1323民初1348号,此案由汪尚独任审理,其中案情为跨10年之久的遗留涉案面是否占有、租金是否存在的纠纷,当事人钥匙交接清楚,后对方反咬一口说钥匙未交清楚的争议,全案事实部分为故意形成,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虚假诉讼,在庭审、定案、判决过程中,独任审理法官,不采信当事人提供的20多人证据材料,诉求事实部分,偏听偏信,未查明、查清主体事实框架,及事实真相,凭个人推测、分析、推理定案判决,判决案件凭个人想象,没有查证真实的案情及事实真相,认定事实歪,判案不公,法院指派“天地塬”评估门面价格,可评估后还继续确定6个月房租费,往前多计算6年时间的房租费,判决没有辩别事实真假,一字不漏,依据评估报告照搬硬判,前后时间矛盾结果铸成冤案,当事人不服冤案判决,没有感受到体现出法律的公平正义,经当事人上诉到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认定为一审法院判案不清,适用法律欠妥”预以改判……请大家想一想:独任审理法官,代表的是人民法院,司法形象,一纸文书,本院认为就是利剑,生杀大权就成立了,对案情不负责任,未查清事实案情错判、误判案件,会对当事人造成多么严重的后果哟?!!!包青天呀!你在哪里,人民想念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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