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申请书 盐亭县民政局: 2025-01-19“上坟“焚香烧纸”失败--川办发(2020) 88号质询”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几年老百姓上坟被严重侵权,敢怒不敢言。今天侵权单位以“川办发(2020) 88号”作为法律依据,“焚香烧纸”失败。特质询如下: “焚香烧纸”是广大老百姓“不忘初心、牢记始终”的精神家园,不许“焚香烧纸”精神家园心安何处? ①“川办发(2020) 88号”作为法律依据,不许“焚香烧纸”是否属实? ②“川办发(2020) 88号”(四)“殡葬服务机构”是否包含老百姓的“骨灰安置1平方米内”不许焚香烧纸? ③“川办发(2020) 88号”(十三)“法制保障”是否包含老百姓的“骨灰安置1平方米内”不许焚香烧纸? ④“川办发(2020) 88号”不许焚香烧纸法律依据是什么? ⑤不许焚香烧纸如果不是“川办发(2020) 88号”的本意,老百姓维权的途径是哪个单位?坟地公司?民政局?县政府?或其他什么单位? ⑥不许焚香烧纸如果是“川办发(2020) 88号”的本意,老百姓向谁主张烧纸的权利?精神伤害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⑦“川办发(2020) 88号”不许焚香烧纸有效期5年2025年12月31日已经到期。新规定在哪里?是否允许焚香烧纸? ⑧不允许焚香烧纸,外出打工回家过年找理由是否少了一条?” 贵局2025年1月24日答复“提出的有关事项内容不够清楚具体。” 请问:1“不允许焚香烧纸”到底哪里不够清楚具体?2“不允许焚香烧纸”法律依据在哪里?3如果有“不允许焚香烧纸”法律依据,是否100%与宪法一致?具体是多少条多少款? 请依法履职,依法处理以上3个问题。 履职申请人:王景卓 202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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