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经实地勘查和研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重新启用江景南路酒城花园路段等15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据了解,监控设备自2月10日起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一个月,3月10日正式启用。 启用地点为江景南路酒城花园路段、江景北路灏景尊城路段、龙驰路与丹艳路交叉口、仁和路进迎晖路北30米、武成路出鱼市街西北40米、康乐路出康平路东北50米、龙翔西路与胜景南路交叉口、学院中路与江景南路交叉口、国窖大桥北侧起点前320米、钓鱼台路进安居路西150米、万顺路出忠山路四段西80米、忠山路四段进万顺路南10米、永福街进前进中路东南10米、泸州长江大桥东侧起点前410米、大山坪路北段出刺园路二段东南50米。 监控设备抓拍范围为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交警提醒,被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车辆违法情况。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