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7日全国保交房工作会议以来,相关部门和地方密切合作,加快推动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落地,取得阶段性成效。
记者12月18日从人民银行(下称“央行”)了解到,近期,10余个城市收购存量房项目落地,已筹集保障性住房上万套。银行已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支持下累计发放贷款300多亿元。
按照全国保交房工作会议部署,商品房库存较多的城市,政府可以需定购,酌情以合理价格收购部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相关部门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下成立收购工作专班,推动地方政府加大工作力度。目前,全国已有上百个城市收购工作专班选定了收购主体,70多个城市公开发布房源征集公告。
收购存量房需经过摸排需求、征集房源、明确收购办法、选定收购主体、与房企协商等较多环节,实际落地需一定时间。近期,重庆、江苏苏州、湖北武汉、河南郑州、吉林长春、浙江金华、河北保定、四川乐山、安徽合肥、舒城、蒙城等10余个城市收购存量房项目落地,筹集保障性住房上万套。
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政策落地,央行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支持地方国有企业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加快商品房去库存。9月29日,央行印发通知,将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的央行资金支持比例由60%提高到100%,进一步增强对银行和收购主体的市场化激励。再贷款按季度申请和发放,与银行贷款实际投放进度存在1至2个季度时滞。记者了解到,银行已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支持下累计发放贷款300多亿元。
目前,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已多地落地见效。在江苏,国开行牵头发放银团贷款11亿元,支持地方国有企业收购房企未出售房源,改造为保障性住房后按照保本微利原则配售;在重庆,工行向嘉寓公司发放贷款,支持收购1000余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较低租金+灵活期限”等精心设计,已开业项目实现“满租”;在安徽,农行、中行等支持收购舒城县685套公寓、蒙城县865套住宅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现收购存量房在人口集中县域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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