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ADD-123的贴子,难免想说几句:从三河镇人民政府的回复意思来看一切处理都是合理,坚持他们的原则和处理方案是完全是正确的,他们没有责任和义务,几乎与他们没有关系!真是这样的话想问政府牵头修公路这个事情政府前期做了哪些工作,有没有做前期工作.....,是否了解交通部2024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防灾减灾能力的意见》精神,是否 执行了《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2〕35号 文件要求,如果没有请问是不是应该被问责!各位网友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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