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山东省新泰市联合调查组通过新泰市官网发布通报称,关于网传一女孩被性侵事,新泰市第一时间成立由公安、卫健、妇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经查,该女孩于2024年5月通过网络认识17岁男孩李某某并发展为男女朋友,之后发生性关系。 目前,已对李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调查,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已安排专家对女孩进行医治,同步开展关爱帮扶、心理疏导等工作。 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呼吁大家不传播隐私信息。 此前有网友爆料称,女孩6月份就到涉事的山东健康集团新汶中心医院治疗过阴道炎,但没有医生报警,12月再次到医院治疗盆腔炎,且HPV(人乳头瘤病毒)阳性,依然没有医生报警。有网友质疑,涉事医院和医生涉嫌违反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对此,12月16日中午,山东泰安市新泰官方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调查肯定会涉及这一块。 据媒体报道,12月12日,有消息称山东泰安一名12岁女孩因盆腔炎住院治疗,且感染HPV有半年性生活史。 一张图片显示,病人半年前曾因阴道炎就过医,但当时无人报警。女医生上报医务部还被反问,你怎么就确定她被性侵了? 12月13日,新泰市妇联工作人员表示,“女孩现在还在住院治疗,家长考虑到孩子的隐私和承受能力,不想把这个事情过多透露给外界,不希望被太多人关注。我们目前都在积极关注和处理当中。”新泰市卫健局回应称:“医护人员已报警,警方现在已经介入调查。”新汶中心医院工作人员则表示,“关于此事,无可奉告。” 澎湃新闻查询到,2020年5月7日,国家卫健委、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该《意见》明确提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意见》所称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情况包括:(一)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二)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三)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四)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五)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六)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七)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八)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九)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 该《意见》规定,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收治遭受或疑似遭受人身、精神损害的未成年人时,应当保持高度警惕,按规定书写、记录和保存相关病历资料。 该《意见》还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主管行政机关或者本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或者单位主管人员阻止工作人员报告的,予以从重处罚。 天眼查显示,涉事的山东颐养健康集团新汶中心医院开办资金13559万,登记管理机关为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举办单位为山东颐养健康集团医疗(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近年来,该医院因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以及超标准收取费用、串换项目、重复收费违规报销医疗基金等,分别被新泰市卫生健康局、新泰市医疗保障局多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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