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落户渠道,促进在德阳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外来经商务工人员举家进城落户,日前,德阳警方在原有户籍制度改革措施的基础上,再次重磅推出《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九条措施》,为落户德阳扫清了政策障碍。 据了解,2013年,德阳在全省率先启动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四推行”“四放宽”的落户政策,基本扫清外地户籍人员和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德阳城镇地区的政策障碍,只要有房住或有事做或有稳定经济来源、愿意到德阳落户的人员和农业转移人口,都能依照对应政策落户为德阳城镇户口。德阳也因此成为全省首个推行实施城镇地区落户“零门槛”的城市。 为进一步畅通落户渠道,促进在德阳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外来经商务工人员举家进城落户,在原“四推行”“四放宽”户籍制度改革措施的基础上,德阳警方日前进一步细化推出《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九条措施》,对经商人员落户、务工人员落户、租住稳定住所人员落户、学历落户、高层次人才自由选择落户渠道、居住证落户、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德阳城镇居民户口、直系亲属投靠落户、设立集体户口全面实行“无限制”。 根据《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九条措施》,凡在我市居住生活、务工经商,愿意落户德阳的外地户籍群众和农业转移人口,均可在我市购买的产权住房处落户。在我市没有产权住房的,可在租赁房屋地址(房主同意)、派出所设立的城镇居民集体户或务工单位集体户落户。 《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九条措施》的出台,为落户德阳全面扫清了政策障碍。无论身份、职业,也无论在德阳是否有产权住房,只要愿意落户德阳的,都能根据对应政策和落户渠道在德阳城镇地区落户,全方位、无死角实现落户德阳“零门槛”“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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