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明发财富中心小区大门口对面的一块空坝子拿着音响麦克风唱歌干吼,声音震耳欲聋,早就超过了法定标准的分贝,居住在高层电视声音都没得歌声大,没有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向广安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多次无果,相关部门也不加强管理巡逻,每次回复都是加强教育,噪音是天天都有,长此以往耳朵都听痛了,实在是受不了,于是又打了12345政务服务热线 ,等了一个小时都没相关部门来处理,依然声音很大,最后又拨打了广安市广安区北辰派出所的电话,接线人员告知无法处理相关噪音问题只有劝。可是等了一个小时连劝的人都没来。难道噪音扰民真的无法处理,任由老大妈老大爷噪音扰民? 请问一下广安市广安区公安局那里是公共场所还是给退休大妈大爷修的娱乐场所,你倒是耳朵没听到耳朵不痛。一直说没办法处理,有那么奇怪。那搜索了一下相关噪音管理办法,《中华人民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并根国家标准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不同区域的噪音标准如下:
1.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超过70分贝。
2.工业区:昼间超过65分贝。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超过60分贝。
4.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超过55分贝。
5.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超过50分贝。
噪音滋生多时,屡次投诉无人管,市民休息无足眠,长期下去怎么办?耳朵吼出问题了找你门公安局还是去找那吃饱了干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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