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554|评论: 26

[民生杂谈] 我今天与省委巡视组十分钟亲密接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10-15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天气特别晴朗,秋高气爽。
     清晨,我早早起床,乘坐第一班到巴中市的车,早早来到云台巷28号---巴中市群众接待中心,等待省委巡视组接待。
  终于等到上班开门,数十名群众涌入接待大厅,(根本不听工作人员招呼)领取排号(工作人员给来访人发一个手写的号码,以此为据排号等候会见巡视组领导,再发给一张表,由来访者填写,(来访者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号码,来访事项,对方姓名、单位)填写后自己拿到,在大厅等候会见。(这个表没有人要,也没有人看,但我相信肯定有人在监控录像上看写的是什么,告的是什么,告的哪一个)
  
   终于等到工作人员喊我的号码了,我立即跑向会见门口,出示号码后,工作人员指引我进入会见室。接待我的省委巡视组领导是一名年轻男领导。领导问你有什么何事?,我激动地回答,我要举报法院徇私枉法,领导问,有证据材料吗?我说有、有、有,随后拿出举报信和证据材料。领导简略地看了一下后说:对法律问题我不专业,但据判决书看法院判决有理由,你是违法构成犯罪,这证据都指向你构成犯罪。我说:是、是、是,哪有自己写的判决书不证明判决正确的道理呢?他把不能构成犯罪的事实都有隐瞒了。比如他依据法医尸检报告分析结论认定是我手术损伤子宫动脉,结扎不全、致失血性休克死亡,而构成医疗事故犯罪;但却隐瞒了法医尸检报告已经重新鉴定否认的事实,这就是写判决书的诀窍。这时一个年龄大一些的领导说接待时间到了,赶紧接待下一个。这位年轻的领导说:我只是就判决书写的发表一下我的看法,你把材料交给我们,相信过几天就会有人来找你。我激动地说,好、好、好、我相信。我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回家了。
我看了一下手机,从我进省委巡视组会见室到离开,刚刚10分钟。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4-10-15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幽默,有才,写得好,今天巴中天气特别好。

发表于 2024-10-15 14: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10-15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10-15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省巡视组电话多少吗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5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峰王 发表于 2024-10-15 14:54
省巡视组电话多少吗

这个好像不让发出来,自己看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巴中市的公告吧

发表于 2024-10-15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真正解决问题?拜读楼主小作文感觉仍然是雷声大雨点小样!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4-10-15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咋样你还是来巴中城走了一趟,涨知识了哈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4-10-15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峰王 发表于 2024-10-15 14:54
省巡视组电话多少吗

这个电话还用问?

发表于 2024-10-15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省巡视组电话多少吗?谢谢

发表于 2024-10-15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峰王 发表于 2024-10-15 16:06
省巡视组电话多少吗?谢谢

不得电话受理,你自己想一想,人家上班有活干,下班不谈工作,有人家的私事,而且还要递交材料。

发表于 2024-10-15 16: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20年优秀版主 2019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4-10-15 16: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10-15 18: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习惯了就好,今天天气也挺好出太阳了。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24-10-16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不久就有下文了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6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是希望能够有领导或巴中市中级法院的法官对我质疑的几个问题释法明理,指出法律依据,不再是法官自作聪明地扩展性解释,把法官凌驾于法律之上,好像巴中市中级法院可以自己立法自己用一样。比如巴中市中级法院二审、再审,审判委员会硬是要判我非法行医罪,咬住犟对刑法作扩展性解释,硬是说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不能证明取得医师资格,要注册取得执业证书才算取得执业资格。分不清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受行政法律调整,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受刑法律调整。
我只是要求法院解释,法医尸检报告分析结论手术损伤子宫动脉,结扎不全,引起大出血,致失血性休克死亡,但尸检记录却没有见到有子宫动脉损伤出血的事实。这样的法医尸检报告结论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通江县公安局自己都怀疑,聘请巴中市医鉴委重新鉴定作出的鉴定意见否认了法医尸检报告分析结论,巴中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又是凭什么直接将法医尸检报告分析结论作为认定我犯医疗事故罪的关键也是唯一直接证据使用的?其法律依据何在?
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我犯医疗事故罪,既没有经法庭审理过我的行为能不能构成医疗事故罪,(0起诉及原判仅限于非法行医罪)也没有告知过法院再审查明非法行医罪不能成立还要审理能不能构成医疗事故罪,更没有让我参与对医疗事故在罪审理的质证、辩论,而且没有让我辩护过。巴中市中级法院的这种审判程序是什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出自什么法律的哪条哪款?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7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几天看有没有人过问,结果时怎么样?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4-10-17 10: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7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党

发表于 2024-10-17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有什么实质的结果的!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