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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资讯] 1987年,蓬安杨家中学高三学生伍建国杀害一个小娃娃,然后分尸吃人肉,案子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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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24-10-9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987年,蓬安杨家中学高三学生伍建国杀害一个小娃娃,然后分尸吃人肉,案子破了,伍建国被押到蓬安枣儿垭执行枪决


         关于1983年严打的那些事儿

                                                           邓四平/文

     1983年,那时候,我才9岁,我家住在永兴公社的隔壁。一天早上,天刚麻麻亮,就听见公社大院里闹哄哄的,父母便跑到公社里去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也跟在父母的身后跑去看热闹。一走进公社大门,就看见公社天井边的地上横放着一根两三丈多长的剥了树皮的大桉树,地上坐着几个人,都被绳索反捆了双手,绑在了身后的桉树上。我走近仔细一看,捆在桉树上的人有三四个人,被捆成了一排,都耷拉着脑袋,神情非常沮丧,都一声不吭地坐在地上。

     事后,听公社治安室的治安员韩大受说,这是1983年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行动,简称“严打”。当天全国是在统一时间展开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抓捕行动的。

    永兴公社被抓的这些人,其中大部分的人我都认识。后来从大人们茶余饭后的摆谈中也或多或少地知道了其中的一些来龙去脉。

     这些被抓的人当中,我印象很深的有两三个人。其中有一个名叫润生娃儿,说的是润生娃儿在永兴小学后面的寨子山上放牛,路过永兴小学的女厕所时,就爬到女厕所的墙上去偷看一个女生解手,结果被发现了。女生就哭哭啼啼地跑回家去将这个事情告诉给了她的父亲。这个女生的家长于是告到公社,一口咬定说是润生娃儿在厕所里强奸了他的女儿。后来,润生娃儿被处以了强奸罪,判了十几年的刑。润生娃儿服完刑,回到永兴老家的村里继续务农为生,九十年代初,又跑到街上一户商家撬门入室偷盗,被逮住了,结果又遭判了几年刑。

     第二个名叫猪四娃儿,这个人在公社食品站杀猪卖肉,是食品站的正式职工,当时能够在食品站上班那可以说是一个让人非常羡慕的工作。当时物资紧缺,柴米油盐酱醋茶,基本上买任何东西都要凭票供应。要想到食品站去割点猪肉改善改善生活那就更不容易。说的是猪四娃儿利用手中的职权,一是贪污了食品站的卖猪肉的钱款,常常和永兴小学的一些教师打牌搞赌博。二是生活作风败坏,搞了赌博之后,还和永兴小学的一个女教师勾搭成奸,影响十分恶劣,严重败坏了社会的风气。最后,猪四娃儿被处以了贪污罪、流氓罪,也被判了十几年刑。从牢房里出来以后,工作没有了,后来也不知道此人究竟哪里去了。此人究竟是死了,还是从人间蒸发了,也没有哪个去关注和关心了。天罪孽,犹可恕。人作孽,不可活。对于这种乱搞芝麻糖的人,大家都说这种人的一切的一切都是咎由自取,活该。

     第三个人的书名不知道叫什么,只知道他的外号叫糍粑娃儿,好像是永兴金鸡沟村的人,当时有二十来岁年纪,在家务农,一天,一个公社干部下乡检查工作,路过金鸡沟一片竹林的时候,大老远看见糍粑娃儿将队里的一头水牛吊到竹林里的竹子上,糍粑娃儿竟然脱了裤子,打个光胯,爬在牛屁股上上上下下来来回回地蠕动。公社干部跑上去大声责问:“糍粑娃儿你在做啥子?”糍粑娃儿吓得屁滚尿流,当场就承认了,说他家里穷,一直都讨不到婆娘,确实受不了了,所以只好把牛捉到搞!最后,糍粑娃儿也被判了刑,好像也劳改了好多年。糍粑娃儿性饥渴到了如此丧心病狂的地步,真丢人!

     这么多年过去了,但这些人,在我的记忆里,一直印象很深很深。

    那时候,1983年严打,有些罪行特别严重的人还被判处了死刑,在蓬安县城里的灯光球场或者在老电影院大门前的老广场里召开公判大会后,然后将五花大绑的犯人像老鹰捉小鸡似的提上刑车,押到离县城十几里地外的一个名叫枣儿垭的地方执行枪决。有时候,也将判处了死刑的犯人押到县城殡仪馆旁边一个名叫三湾堰的地方去执行枪决。当时,人们将枪毙犯人叫做“敲沙罐”。

     小时候,我从永兴场跟到父母去县城里看望在蓬安红光被服厂上班的大哥,就要坐班车经过枣儿垭这个地方,因此对这个地方印象十分深刻。枣儿垭这个地方的半山腰上有一个垭口,在垭口上有一个几乎呈90度的直角的转弯处,地势非常险峻,窄窄的公路在山腰间盘旋,公路外边便是高高的悬崖,车子稍微开快了,就有可能冲到悬崖下边去了,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枣儿垭曾经多次出过车祸,摔伤摔死过很多人。因此,人们一提到枣儿垭这个名字,大家几乎都犹如谈虎色变一般,就会情不自禁地感到几分胆战心惊。

     1983年的严打行动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当时兴隆场上的吉星娃儿,那时候,永兴公社当场,吉星娃儿也常常从兴隆跑到永兴来赶场,吉星娃儿长得个子高高的,白白净净的,给我的印象中,吉星娃儿并不像是凶神恶煞的人。但人不可貌相,很多人都说吉星娃儿是兴隆场上的天棒娃儿头头,说他纠集了一伙人,常常在兴隆场上打架斗殴,奸淫妇女,胆子大得很。有一次,还带着一伙人跑去将兴隆区公所的吊牌取起砸了个粉碎。每逢兴隆场赶场天,吉星娃儿带着一伙人便在街上四处闲逛,看见来赶场的妇女中有些姿色的女子,便在女子回家的路上拿个麻布口袋,趁其不备往其头上一笼,然后扛起就往山上跑,欲行非礼。据说,有的女子被吉星娃儿用麻布口袋罩住后,就在吉星娃儿的肩膀上大喊大叫:“吉星娃儿,你个背时的娃儿,你晓不晓得,我和你一个姓,论班辈,我还是你的妹妹!”听到这里,吉星娃儿就会将扛在肩上的女子放下来,取掉麻袋,对其说道:“那也,你不早说!快滚!快滚!”

    吉星娃儿最后之所以被判处死刑,据说最重要的原因是吉星娃儿和他手下的一伙人在金城山看见一个到此游玩的年轻女子长得非常漂亮,于是这一伙人打跑了这个女子的男朋友,然后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山上的树林里轮奸了这个女子。据说这个女子是岳池县县委书记的女儿,这个女子的父亲便坐到省上告,强烈要求政府将强奸他女儿的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严惩。

     因为上述种种罪行,在1983年严打行动中,吉星娃儿被判处了死刑,参与金城山的这个轮奸案的其他一些人分别被判处了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吉星娃儿被判处死刑的时候,据说只有19岁。是被押到枣儿垭枪毙的,据说子弹从后脑勺打进去只有很小的一个眼,子弹从前面的脸上钻出来的时候,却扯出了很大的一个窟窿。只打了一枪,就打死了!一颗正义的子弹结束了其短暂而罪恶的一生!

     据说是吉星娃儿的母亲哭哭啼啼去为吉星娃儿收的尸,用的一个板板车从枣儿垭将尸体拉回的兴隆场,中途要经过永兴场,拉吉星娃儿尸体的板板车经过永兴公社大门前边的坝子时,我老远老远地望了望,尸体上盖了一块长长的白布,让人老远就能够非常明显地感受到一种很重很重的杀气。因此我不敢靠近去看。这也是我第一次看见被枪毙的人的尸体。

    据说,吉星娃儿的尸体拉回兴隆场后,埋在兴隆蚕种场附近的一个名叫杀牛湾的地方,那个地方非常阴森,人迹罕至,甚至白日里也很少有人敢去。

    我第二次看见枪毙人大概是1987年左右,因为时间过去得太久了,已经不能准确地记得究竟是哪一年了。当时罗家镇大深沟水库附近的一个村里,因为生活琐事发生口角,一个名叫蒲亨宪的男子竟然用猪圈板子将自己的养父母断气打死了,后来这个男子被判处了死刑。听说了这个消息,我二哥的大舅子唐川杨就借了一辆自行车,让我搭在自行车的后座架子上,从永兴骑到和平,然后到济渡,最后骑到了大深沟水库,一路颠簸,将我的屁股抖得青痛。当我们骑拢大深沟水库时,公判大会刚刚结束,只见现场人山人海,山上山下到处都是人头攒动,都是些跑来看热闹的人,只见几个武警将五花大绑的死刑犯押上了刑车,然后呼的一趟子跑到了一个长满芭茅的山坳里,然后只听见“砰砰”的几声枪响,仿佛老远就可以感受到一阵鲜血飞溅的血腥味道弥漫进了空气之中,围观的人群顿时像潮水一样地直往后退,我和川杨娃儿站在老远的山上看见了这一幕,心里暗自庆幸,我们幸好没有跑拢去看,如果跑拢去看,说不定,死人的血就会溅我们一身,那多晦气。为了一点点蝇头小利,竟然残忍地杀害自己的养父母,这种人畜生不如,应该千刀万剐才是,枪毙他,算是便宜他了!

   后来,1989年我考上了县城里的师范学校。在蓬安,我又见过两次枪毙犯人。一次大致是1991年左右,蓬安91监狱里的一个犯人居然在监狱了强奸了一个三岁多的小女孩,后来这个犯罪分子被判处了死刑,死刑是在东门河坝里执行的。另一个是天成乡的一个男子,据说是哥哥嫂嫂的儿子和女儿去偷摘了他家的李子吃,他就打了侄儿侄女几耳光,嫂嫂很生气,就骂小叔子是五保户。小叔子一气之下竟然杀死了自己的嫂嫂和侄女,于是被判处了死刑,死刑也是在枣儿垭执行的。

     1989年——1992年,我在蓬安读师范读书的三年时光里,作为师范学生,蓬安只要召开公判大会,我们全校学生常常都要被叫到现在的老电影院大门前的老广场里面去参加公判大会接受法制教育。犯人们都被五花大绑着站在电影院的台阶上,胸前挂着一个白色的纸牌子,用很粗的黑色的毛笔字写着犯人的姓名和罪行。有时候,也有被判处死刑的犯人被押来宣判,宣判完毕后,就会将被判处死刑的犯人押上刑车,一般都是押到枣儿垭去枪毙,有时候也会押到一个叫三湾堰的地方去执行枪决。据说有些在监狱里不老老实实接受改造的犯人也会被提出监狱来,和死刑犯一道押到刑场上去跪在地上,亲眼见证执行死刑的场景,叫做“陪杀场”,一阵枪响之后,陪杀场的犯人常常吓得屎尿流了一地。

     1987年,蓬安杨家中学一个名叫伍建国的高中生杀死了一个三四岁左右的小女孩,将小娃娃碎尸后吃人肉。案件发生后,警方经过千辛万苦,最终侦破了案子,将杀人恶魔伍建国抓捕归案并绳之以法。

      1988年,峨眉电影制片厂还根据这个案件拍摄了一部电影纪录片,记得这个电影片子的名字好像叫做《山乡奇案》。当时,我正在蓬安海田初中读初中二年级,学校组织我们全校学生还去观看了这部电影纪录片,看完电影,老师要求我们人人必须写一篇电影观后感,谈谈自己的看法和从中受到的教育。

    伍建国杀人是在1987年5月,案子被侦破之后,伍建国是在1987年教师节那天被逮捕的,1987年冬天枪毙的。伍建国是石孔人,读高中转到杨家中学来的。他家里很穷,当年还是住的茅草房子。但此人读书成绩很好,在杨家中学读高三。以前的杨家中学是没有围墙的,赶场的人和附近村里的人随时都可以从学校里过路。受害者小女孩子四岁多,是挨到学校操场边上一户人家的女儿。小女孩独自一人拿了几分钱到街上去买水果糖吃。回去经过学校时已是傍晚时分了。这天是星期六,高三毕业班要补课,不幸就遇到了这个恶魔伍建国,他用饼子哄骗小女孩到宿舍,然后用盆子捂死了小女孩,接着分尸。当晚在学校食堂炒人肉吃,还给他班上的一个同学也吃了的。伍建国把小女孩的脚、手、头分别扔到稻田、河里。下雨涨水时将小女孩的脚板冲了出来,过路人看到了。还有人在田里栽秧的时候踩到了小女孩的人头,差点把魂都吓落,于是赶紧跑去报了案。 当时公安怀疑是她们生产队里的人作的案。有一家人在不久前和她家父母吵过架,被公安抓去询问了的。谁都没有怀疑到会是杨家中学里的学生作的案。
案发后,伍建国那个狗日的胆子大,还亲自跑到现场去看公安破案。后来,他请了十多天的假。说身体有病要回家去看医生。大约是几个月之后,伍建国去杨家中学附近的一个村民家的广柑地里偷广柑,被村民发现后,互相发生了口角。伍建国说:老子人都敢杀。我还怕你迈?就是这句话,这个村民联想到当地的人头案,于是马上跑去报了警,这个线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经过审问:伍建国供述:他因为看了一本书,书上说吃了人肉可以长生不老,所以就杀了一个小娃娃吃人肉。

     最后,伍建国被判处了死刑,是拉到在枣儿垭去枪毙的。当时是用解放牌汽车拉去的。很多人都去看了的。伍建国是他父母的一根独苗苗。没想到这个独苗苗竟然做出了这等伤天害理的坏事,最后他父母气到连尸体都没有去领。当时有的人造谣说枪毙的不是伍建国本人,而是一个替身。说是国家把伍建国养起的,看看吃了人肉的人究竟会不会长生不老?这些纯属谣言。

      案件发生及侦破之后,营山、蓬安二县的广大群众都为之无比的震惊。

      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尤其是近十几年来,我很少再看见过枪毙人的事情了。这一切的一切,一是说明了现在的社会正在不断地在走向文明与和谐。二是充分说明了现在的社会法治更加健全,有效地预防和震慑了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三是充分说明了现在国家正在不断地贯彻少杀、慎杀的方针,正在逐步地走上以法治国的德政、仁政的康庄大道!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一句话挽总,任何时候,违法犯罪的事情都是做不得的,如果一旦违法犯罪,轻则被判刑劳改,重则遭枪毙,那么,人的一生也就落了一个耻辱的结局!

      任何时候,唯有遵纪守法最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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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2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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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3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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