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110|评论: 2

[群众呼声] 南充市高坪区阳光中心城二期业主关于解决车位事宜的诉求书,强烈请求相关部门为民作主[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9-26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充市高坪区阳光中心城二期业主关于解决车位事宜的诉求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

    我们是南充高坪区阳光中心城二期的业主,近期关于小区车位问题因开发商违背承诺引发广大业主的不满,部分业主于2024年9月3日上午开展维权活动,在此,我们业主就车位问题公开联合重申诉求。
一、问题现状
   开发商在销售房屋过程中,对车位进行了不实宣传,恶意误导业主购房;而接房之后开发商违背承诺,致使车位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自小区交付以来,入住业主已有200户左右,车位问题困扰常住业主及部分正在装修的业主许久,大部分业主无奈之下只能将汽车停小区外,而地下室车辆寥寥无几,责任完全在开发商。
    (一)车位产权不清。部分业主已按照购房时开发商宣传文案内容,向开发商缴纳一万元购车款,然而因开发商至今不按政策规定及时向政府缴纳“地下空间使用费”,造成车位无法办理产权证,无法明确产权归属,责任完全在开发商。
  (二)车位使用权不明。开发商销售房屋时的承诺,购买了住房的业主,开发商附赠一个终生免费的车位使用权,如果再缴纳一万元可购买产权车位;开发商赠予的车位抵扣券可购买产权车位。但目前因开发商不愿意或无能力缴纳“地下空间使用费”,且不承认口头或合同备注承诺,导致车位无法办理产权,并开始销售一万元购20年车位使用权;有车位抵扣券也不能购买产权车位。开发商不遵商业道德,违背商业承诺,藐视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恶意侵犯业主权益。
     小区地下空间还有人防车位,开发商下属的小区物业公司向外收取200元/月租金,不知政府是否正式委托物业开展此类业务。
   (三)物业收益项目及资金使用未向业主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人的报告义务)要求,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然而物业管理处虽定期在微信朋友圈公布了服务事项,但却未向业主公布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
二、维权过程
    2024年9月3日上午,部分业主聚集小区,针对车位问题要求开发商下属本小区物业管理处给予解决方案,经社区工作人员、警察、物业管理处及业主代表商讨过程如下:
(一)业主诉求
    1.开发商应在取得地下空间使用权后才能合法有序销售和出租车位;在此之前,本小区业主可以使用地下车库(限一户一车),物业只能收取业主60元/月的管理费;已缴纳一万元购车位费的在一万元中抵扣直至扣完,未缴纳一万元购车位费的按60元/月的管理费缴纳;无条件开放政府人防车位供本小区业主使用,体现党和政府“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倘若报停,请出示批复文件并敦促开发商积极维护并尽快启用,因为人防车位属于国家战略资源,业主亦有监督的义务和权力。
   2.开发商售房时承诺的免费使用车位或加一万元购产权车位的诺言尽快兑现落实,应有相应期限,否则既是违背政府规定拖欠政府经费,亦是欺诈销售;
   3.小区物业收益项目及相应资金使用须按规定向业主公开;物业应将向政府部门缴纳的税费向业主公开,否则涉嫌偷漏税费;
   4.开发商购房礼包未兑现;
   5.部分墙体开裂;电梯时常出现故障;地下室有时漏水;
   6.业主不能正常使用小区门禁系统;
   7.物业费过高;提前收取未装修业主的装修管理费和清洁费。
(二)物业答复
    1.由于缴纳空间使用费的政策只存续了5年时间,开发商已向有关部门备案空间使用权限的申请(不交空间使用费是开发商的问题,不是业主造成的问题,不良后果不应由业主承担);目前开发商正在积极同政府协商,但无法确定具体的解决时间,这一片的小区都存在这个情况(这是“拖”的策略,都存在的共性问题,已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丶安全,是不是该限期处理好);
    2.人防车位物业已申请停用;(不一定,主要目的是为了收租金,人防车位是不是有问题,有危险,还是房产开发商修的质量不合格,为什么交房才一年就不投入使用,而要申请停用,是不是故意刁难业主,刁难人民群众)
     3.仅缴纳60元/月的车位管理费不可能(为什么不可能,开发商不信守承诺,侵犯业主们的利益,业主们宅心仁厚,还主动给管理费,你难道要发号施令,霸道无天);
     4.物业一直在积极为小区业主服务,门禁问题是为了处理初期录脸过多的问题,现在要重新录脸;(骗人的,就是给业主制造麻烦。这纯粹是一个借口,大家都不是傻子,随便你几句话就可以蒙蔽,现在是电子信息时代,是你们把一些没交物业费的业主们屏蔽了而己。这是一种违法行为,这一次原谅你们,如有下次,绝不原谅。)
(三)政府答复
    1.已初步了解情况和诉求并做了记录,主要是车位问题,期间问了是否有一万元购产权车位依据;
    2.推选出5位代表,在本周内由政府组织同开发商、物业商讨车位问题,届时会通知所有能到的业主到场;
   3.尽快恢复本小区的正常秩序。
三、业主维权诉求
在此向贵公司及物业管理处再次重申我们的诉求:
    1.开发商在取得地下空间使用权后合法有序销售和出租车位;此前一万元购买20年车位使用权属违规销售,视为无效。
    2.在在取得空间使用权限之前,本小区业主可以使用地下车库(限一户一车),物业只能收取业主60元/月的管理费;已缴纳1万元购车位费的在其中抵扣直至扣完,未缴纳一万元购车位费的按60元/月的管理费缴纳;车位抵用券因开发商未缴纳空间使用费致使业主不能购买产权车位,不能体现相应价值,现要求用抵用券抵扣车位租金和管理费。
   3.开发商售房时承诺的免费使用车位或加一万元购产权车位的诺言尽快兑现落实,应有相应期限,否则既是违背政府规定拖欠政府经费,亦是欺诈销售;
   4.小区物业收入向业主公开。
   5.其他业主反映的诸如优惠、安全等问题应限期整改并向全体业主反馈。
四、结语
    阳光中心城二期的业主是爱党爱国、遵纪守法、道德素质高、生活作风正的好公民。我们向党和政府请求、向社会呼吁,敦请开发商主动与我方代表取得联系,洽谈解决方案。开发商在2024年9月30日之前给予业主确切的答复;不要做不讲信誉,忽悠业主们的事,甚至违法乱纪之事(找借口给业主制造麻烦,比如门禁使用问题),否则我们将采取向法院起诉、向各级政府反映等一系列合法手段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南充高坪区阳光中心城二期全体业主                                                
                      2024年9月20 日
     强烈请求相关部门对此予以调查核实处理为盼,强烈请求相关部门为民作主。

     具体情况,请以相关部门公布的最终调查结论为准。
业主发来的相关照片和视频如下如下: 13p.jpg 12p.jpg 3p.jpg 2p.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4-10-21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您留言反映关于阳光小区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我们庚即责成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核实了解,现将处理情况回复于您:

  小龙街道办事处已于10月15日组织花家坝社区,阳光开发公司,阳光物业公司,部分阳光业主代表协调地下车位办证等问题,部分问题已现场解决,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车位,可以进行办证。

  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高坪区人民政府小龙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21日
满意(0)
不满意(0)

 楼主| 发表于 2024-9-26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o.png
pp.jpg
oo.jpg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