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廖颖英 内江融媒记者 付垚霖报道:
“红灯停,绿灯行”是车辆、行人经过红绿灯路口的基本常识和要求,但有一些人却无视交通信号灯的存在,殊不知事故的发生往往就在一瞬间……最近,内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公布了两起因闯红灯而引发的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案例一
近日,驾驶人唐某宇驾驶共享单车搭乘马某岚从东兴区五星路方向往晨望路方向行驶,行驶至大千路与复兴路交叉路口时,与由驾驶人唐某东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驾驶人唐某宇、乘车人马某岚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依法认定,驾驶人唐某宇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以及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二
2024年8月23日6时40分许,驾驶人周某彬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从学院路往建设路方向行驶,行驶至汉安大道与光华大道交叉路口时,与由驾驶人陈某娟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驾驶人周某彬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依法认定,驾驶人周某彬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内江公安交警提醒: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作用是科学分配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安全、有序通行,无论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是行人,闯红灯行为都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和事故发生几率,危害极大。闯红灯抢来的不是时间,而是危险,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了自身与他人安全,做到文明守法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