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官网获悉,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按照《成都市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等的工作要求,决定在我市试点实施低碳交通示范区。对此,市公安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研究,拟定了《关于在成都西站片区试点设立低碳交通示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意见,相关意见请于2024年8月5日前反馈。 根据《征求意见稿》显示,低碳交通示范区的区域为武青北路(不含)、金辉路(不含)、万卉三路(不含)合围区域。 初次登记时间在2007年12月31日以前的国Ⅲ排放标准的小、微型客车,工作日7:30至20:00禁止在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通行。记者了解到,所谓国Ⅲ排放标准,是指中国的第三阶段汽车排放标准。中国汽车排放标准从国一到国六,随着标准的提高,对环境的污染程度逐渐减少。 公告全文如下 关于在成都西站片区试点设立低碳交通示范区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按照《成都市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根据《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试点设立低碳交通示范区,并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实施区域 武青北路(不含)、金辉路(不含)、万卉三路(不含)合围区域。 二、实施对象 初次登记时间在2007年12月31日以前的国Ⅲ排放标准的小、微型客车,其中军车、警车、消防救援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线路限制的车辆除外。 三、实施内容 工作日7:30至20:00禁止实施对象在武青北路(不含)、金辉路(不含)、万卉三路(不含)合围区域内所有道路通行。 四、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4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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