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论坛反映“富盈加州阳光地下车库、人工湖、游泳池权属”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富盈加州阳光地下车库权属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8号)第二十五条“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广安市城市规划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广安府办发〔2019〕33号)第四条“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故富盈加州阳光地下车位(人防工程除外)应属该项目建设单位所有。 二、关于富盈加州阳光人工湖、游泳池权属问题 因人工湖、游泳池不予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故富盈加州阳光建筑区划内的人工湖、游泳池属全体业主共有。 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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