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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破坏道路通行严重影响运输[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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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0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于2013年10月我来到南江县双流镇苏家营村五社承包一块约50亩的荒山坡地作为农业产业开发,依法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期限为:自 2013 年 10 月 21 日起至 2043 年  10月 21 日止。合同签订后,我按时足额交付了承包费等各项费用。
       前期我用心经营土地,种植药材果苗,带动了当地部分村民致富脱贫,眼见我种植园区发展的经济林木初具规模,2022年正月,李某阳与本地村民李武松家因清运垃圾发生是非,突然决定阻断通往我园区的道路,当时李某松报警后正直派出所出警并清理了堵在路上的砖块等杂物,但警察走后,李某阳、杨某里、李某聪三兄弟又将该道路多次封锁、堵路,有关领导多次协调均无结果。我先后多次向该村、镇请求处理,双流镇政府与磨垭村委于2022年6月28日作出处理一致协调书面意见书:让李某松出用于公路建设的土地、我负责买9根涵管并安装好,此协议签订后任何人均无任何理由阻断此路。道路得到恢复与通行。
       2023年3月9日,李某聪未经任何人同意擅自再次挖断此公路。我又向村、镇领导分别汇报了,2023年3月21日镇党委书记陈某带领工作小组现场处理时,李某聪拿出了自己的土地确权证书,陈某依据李某聪的土地确权证书说道路是“耕地红线,不可侵占、此公路从此不存在了”,现场派出所警员也嚣张的说;“随便你告不管告到哪里,最后都是我们来处理还是我们说了算(现场有录音)”,我反馈土地确权有误、有错应该纠正,理由是公路于20多年前已修建,我承包土地并修通公路至产业园区是2013年,土地确权是2016年,并没有与法律及政策的冲突与违规,恰巧事实是修路在先,确权在后,当事方李某聪的兄弟李某阳现场也证实此公路已存在多年这一事实,说:“只因当时无人机确权时公路上长满野草误将公路缺为耕地,修好的公路的确不该毁坏”。
       但现场处理的陈某及一行干部均视而不见、充耳未闻,也不走访、调查知情群众及村、社干部,不尊重事件的事实、真像、历史,也不尊重2022年6月28日双流镇、磨垭村及相关领导组织双方调解达成的书面调解意见书,直接下处理结论公路从此不存在了。他根本就没有考虑公路没有了,李某松家的唯一生命出行通道也就没有了,我产业园的运输公路也从此没有了,这合理吗?这合法吗?这合情吗?这合人道主义吗?这复合身为一个党员干部的责任吗?这是我们的地方父母官依据党的政策这样为百姓排忧解难的吗?这是我们一个地方党委书记处理问题依据的政策与法律吗?这是典型的土皇帝、官霸政策,自己官大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包庇充当坏人保护伞,颠倒是非黑白不分,并于2023年4月26日出具了南江县双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终止调解告知书»。这让我们对政府及领导干部感到十分失望无助,领着国家人民的俸禄却不为国家人民办实事、敷衍、走过场。
1.原有公路图片:
公路存在的地图影像资料.jpg
2.挖掘现场
2023年3月15日现场.jpg


2022年正月初二.jpg
2023年8月4日堵路现场.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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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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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1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您在麻辣论坛反映“破坏道路通行严重影响运输”的问题收悉。双流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据核实,我镇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积极组织相关当事人就此事先后进行了六次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经镇国土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李某聪所恢复并耕种的土地为基本农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故无法按照您的意愿将复垦并耕种的基本农田恢复为公路。
  针对您的出行问题,镇、村已于原耕作道路旁边的一般耕地上为您规划了一条耕作道,以解决您的出行及运输问题,但新规划的耕作道需要经过李东阳等3户的承包地,必须征求其三户同意,任何人均不得强制占用。当前,苏家营村、磨垭村两委干部与您一道仍在继续与李东阳三户进行协商,请您积极配合,主动与相关农户友好沟通,争取早日促成土地协商和道路恢复等相关事宜。给您造成了困扰,请予谅解!
如有其他问题,请拨打双流镇工作电话:0827-8514103咨询详细情况。



                                            南江县双流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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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20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2023年7月30日我骑摩托经过李某聪房后,他来碰瓷,先把我车掀翻,自己就睡在路上说我把他撞了。其家人就来打我,拿刀威胁我,最后被杨某里劝回去了,报保险后保险公司来不认这是交通事故。报警后警察处理让李某聪一切责任自负。于2023年8月9日让我签不知情的调解协议书,我拒绝了。至今也就不了了之。这是典型的地方村霸,家族黑恶势力,必须打击,以上情况恳请上级的领导实地调查督察办理。

 楼主| 发表于 2024-2-22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双流镇人民政府 发表于 2024-2-21 10:09
网友您好:
  您在麻辣论坛反映“破坏道路通行严重影响运输”的问题收悉。双流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据核 ...

感谢双流镇领导的及时回复,但本人希望能弄清以下问题:
贵镇回复所言“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但这个“依法划定”是否真的依法?先梳理一下时间线:
一是:2013年,本人作为外地投资商,来到贵镇与苏家营村签订荒山承包合同,此道路当时就已经存在(也是基于有此道路,本人才可能签订承包合同);
二是:2016年,贵镇将此道路划定在基本农田范围内;
三是:2022年,贵镇磨垭村村民挖断此道路对本人勒索。
也即是说,道路存在为先,本人签订荒山承包合同时也有条款说明道路是通畅的。而目前贵镇又找出这样那样的理由说这条路“不合法”了,进而挖断这条道路,逼我的种植园可能无法再继续下去。贵镇出尔反尔,请问你们的契约精神在哪里?如果这条路真的是基本农田不能作为道路过车过人,那么本人签订承包合同的当时,你们为什么不提出来?而且合同已履行的这十余年间,贵镇的村社干部、镇政府干部也都没有说过这条路是农田不能用作道路。
本人在贵镇承包的这块荒山地,原本是一座无人问津的不毛之地,本人经过十余年的开垦经营,投入全家全部精力,先后投入数百万元,至2022年才见到逐渐有收益回报。但是,就在本人的种植园初具规模、有一定收益回报时,道路就“神奇”地不能通了,而且还“合法”地被挖断。那么,请问贵镇的领导们,本人的合法权益谁来保障?你们挖断道路后,本人种植园生产经营几近停滞,产品运不出,农资肥料运不进,当下春季的栽种无法继续,每天都是巨大损失,谁来为此买单?本人到贵镇投资,客观上也是带动了贵镇的村民发家致富,但贵镇却如此对待外来投资商,请问以后有谁还敢前来南江县双流镇投资?谁还敢前来带动乡亲们经济发展?

发表于 2024-4-6 21: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按您所说的属实,这就是基层腐败的主要原因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4-16 17:15
笢辨鏍 发表于 2024-4-6 21:21
如果按您所说的属实,这就是基层腐败的主要原因

当地为什么发展不起来?这种处事思维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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