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为何是有权力的部门?
《读者》杂志2019年3期刊登的《美国最有权势的部门》一文说:在美国,如果一个公民认为政府机构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可以向法院或者该机构的上级机关,提出申诉、仲裁或者起诉。就连联邦调查局在行使权力时,也要受到种种制约。但物业和国税局,却是两个权力最大的机构,这两个机构几乎是肆无忌惮。物业的人,定期开车在小区内四处巡视,看到问题就拍照发信息,要求你定期整改。否则就要罚款。罚款交迟了,就会有很高的滞纳金。滞纳金累积多了,物业就会没收你的房子。物业什么都管,比如禁止业主挂某些颜色的窗帘,规定院子里只能种什么花草,进屋时脱的鞋只能放在门内而不能放在门外,阳台上禁止挂衣服,给房子的外墙刷什么油漆,门口的树叶有没有扫等等。而业主收到信息后,只能照办,几乎没有申诉的余地。对物业作出不公正的处罚或决定,业主往往也没有办法维权。为什么业主不可以起诉物业,或者说即使业主起诉物业,也很可能败诉?因为物业是一个自己管理的实体,业主自己就是物业成员,授权物业的管理层代表自己管理小区的。起诉物业,就相当于自己起诉自己。另外,物业的章程上一般都列有这样的豁免条款:业主放弃对物业管理层人员提起任何民事诉讼的权利。
从这里不难看出,真正的权力大小,不在于一个人官有多大,手中握有多少权力;而是一个人是否拥有了绝对权力,自己想怎样就能怎样,肆意妄为别人也奈何不了。当一个人拥有了绝对权力,想怎样就能怎样时,就是小小的物业管理人员,权力也会大得不得了,肆意妄为起来,要让人害怕的。他们就可以认为业主表现不佳,不如自己的意,想罚款就罚款,要罚多少就罚多少。而且,罚款交迟了,要多少滞纳钱,就要多少滞纳钱。至于合理不合理,合法不合法,业主也奈何他们不得的。这时,就是小小的物业管理人员,手中那点权力也是要让人害怕的;物业也会成为权势醺天的部门的。
而一个人或单位是否拥有了绝对权力,在老百姓眼里,权力大得不得了 。原因又在他们手中的权力,是否受到了制约。就是当他们滥用乱用权力违法违规时,老百姓能否制止得了。例如,美国政府官员滥用乱用权力,侵害老百姓权益时。老百姓可以向法院或者他们的主管部门,申诉、仲裁或者起诉。而由于法院是一个独立的机构,能够做到依法依规秉公办事,就会合理合法地进行处理。如此一来,政府官员不依法办事;滥用乱用权力乱作为时,自己就有下台的风险了。这样,美国政府官员尽管表面上手握行政执法大权,实际上却只能老老实实用权;根本不敢违法违规滥用乱用,甚至是肆无忌惮地侵害老百姓权益。他们手中的权力再大,在老百姓眼里,也不会当回事,不会认为他们手中的权力了不得了。表面大权在握的政府官员,他们手中的权力其实一点也不让老百姓害怕;他们只能做人民公仆,老老实实为人民办事的份了。
当然,权力无疑是需要制约的;绝对权力是不能被允许的。在法治严厉的美国,小小的物业却能拥有绝对权力,原因又在物业管理人员的特殊性。物业是一个自己管理的实体,起诉物业管理人员,等于是起诉自己了。因此,物业章程上一般还会列有业主放弃对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的权利。既然物业管理人员是自己请的,他们乱来了,应该自己负责,还是他们负责?就清官难断家务事,有时连法院也不好处理了。这并不等于在美国,真正有哪个人或部门拥有绝对权力。物业管理人员虽然可以肆无忌惮地对业主罚款,业主奈何不了。但业主却可以将他们赶下台,不让他们给自己管理了。如此一来,物业管理的权力都没有了,还何谈什么绝对权力呢?
衡阳柏坊铜矿 唐铁云 2019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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