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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本人多次举报宜宾清源水务集团,恳请宜宾12345不要把举报人信件转交被举报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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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连续多次通过12345举报宜宾清源水务集团虚假回复,捏造事实回复,信件编号:202312270391,202401044517,202401034378,202401114238等,并提供了证据证明清源水务公司在造假,捏造事实,欺上瞒下,每次我的举报信件都被转交给被举报对象宜宾清源水务公司处理。该公司连续多次捏造事实回复到“即不存在网友反映的必须去线下缴费的情况。”,我的证据就在这里,听听就知道存不存在了。

     举报谁就把信件转交给谁处理,请问设置举报的意义何在呢?举报人的权益就是被这样保护的吗?被举报单位就是这样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吗?一个单位在事实证据目前连续多次造假却无人过问,无人处理,我的这么多举报信件从未有任何部门,任何人向我核实,处理,解决!到底问题出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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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 21: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向来如此,应该转交给被举报人的监管部门来处理,而不是被举报人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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