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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枉法裁判罪控告状[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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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人:冯清琼,女,汉族,现居地: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西城街道红碑湾巷90号,公民身份证号:51302719740226352x,电话号码:15982701619。
    被控告人:巴中区人民法院法官杨太吉,滥用职权、枉法裁判:(2023)川1902民初1036号民事案件不以一目了然的视频监控为准,却以原告杨静,寻衅滋事虚假诉讼敲诈勒索,偏听偏信枉法裁判,给本人精神和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害及损失,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上,举步维艰,寸步难行。因此,特向贵院(院长)纪检组领导提出控告。
控告请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2款、(1 3、4)项、【民事、行政柱法裁判罪】“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荆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午年以下有期徒刑”之规定,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事发2022年3月8号,杨静从早上8点就在我们门市前摆摊卖菜,期间我们多次劝导她说,今天过节,生意好,请挪走菜篮,不要影响到我们做生意。劝导无果后,没想到杨静在10点30分30秒却变本加厉,故意拉第三方卖菜人员把我摊位全部挡住,最后我实在没办法只有与第三方理论,第三方知道自己理亏便自行搬离。但杨静依旧不为所动,我实在忍无可忍,准备拿起杨静的菜篮子放到街道中间去,这时她先动手打我,我自卫了一下,过程中杨静故意摔倒了两次,特别是第二次摔倒,太假了,我都一脸不可置信。原告杨静当天种种,是一种蓄意碰瓷行为。因前一个月她还把手用绷带挂在脖子上。事后,杨静以左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为由赖上我们。我确定在此过程中,并没有故意推搡打人行为。我一直是个守纪律的好市民,即使被欺负到了头上,也只是动动嘴皮,不会主动惹事更不会故意伤害他人。所有事件过程有视频监控为证。我本以为就是一个简单的小事,她却放言派出所、法院高层有人,这点小事只是她们一个电话的事。没想到他们精心策划、步步为营,在他们行云流水的神操作下,真让我们苦不堪言,倾尽家产,上诉无门,整日生意无法正常经营,精神上还饱受折磨,彻夜难眠。所以法官一味放大她的伤势,包庇她的恶行,让我们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上,举步维艰,寸步难行。
杨静以侵害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的虚假诉讼将我告上法庭,说因为我导致她左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此伤已达十级伤残,要求我赔偿她十三万余元。最终经过一审法院说我们双方都有过错因各自承担一半,判决我方向杨静方赔偿60965.03元。我不认同法院裁决并向法院提起二审,但是二审还是维持原判,后续我又向法院提起再审,但是法院以我方没有新证据为由驳回再审。
对于此次事件,我不服气的是,法院判决不公,当时案发地点有整个事件完整清晰的监控视频,但是法院就是不看,甚至提起再审请求时我考虑到视频过长,自己把视频每个的重要节点都截图出来配上文字做成文件,还打印了一份视频关键节点的截图纸质资料交给法院,我在视频里面找到了实质性的证据证明杨静当时没有所谓的粉碎性骨折:视频监控中杨静与我发生争执过后继续卖菜,且有左手(杨静说当时已经粉碎性骨折的手)拉动菜篮行为,证明当时没有骨折。但是法院以我没有提供新的证据为由驳回我的再审请求,我强烈怀疑法院并没有看我上交的材料。我5万元租的门市,门前我有经营权吧?杨静霸占我的地方,寻衅滋事,先动手打人,她从外面一直追着我打,打到门市里面,我自卫一下,她就故意摔倒,倒地后我并没有攻击她的行为,请问法官哪一条认为我是跟她互殴,而不是自卫,法官拿着一目了然的监控不依却以原告虚假诉讼断案,经过一审二审,驳回再审,可想而知,只手遮天,这只手得有多大?法官简直就是强盗逻辑,是非不分,难道法院根本就是有钱有权人的公堂,为什么还要标榜公平、公正?过错都在杨静,但杨静却以骨折可能导致的后果,让我们兜底,什么侵犯她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杨静提出了高昂的赔偿费用让我们兜底,我根本仅仅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正当防卫,何来侵犯之说?杨静明显是过错方,应对本次事件付全部责任。原告七八次的全身检查,不相关的医药费,连吃饭的钱都算在我们头上,不为过分吗?法官故意充当诈骗分子的保护伞,违反《法官法第30条》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特向纪检监察组领导们提出控告,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责任,希望各纪检委领导为我主持公道还事实真相。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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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6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冯清琼:
你好!关于你在网上反映的信访事项我们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查,原告杨静与被告冯清琼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经过了巴州区法院一审、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再审,均未改判,维持了一审判决。如你对判决仍有疑问,欢迎致电0827—5818506。
感谢你的来信,欢迎你对法院工作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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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6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假如你控告巴中市中级法院的法官,帖子就发不出来要被删除的

年味推荐官 2016年优秀网友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2023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3-12-26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应该不复杂?

发表于 2023-12-28 13: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政策好!地方上就变了,说的打电话联系,去了就以各种理由推辞,资料也交不上去。再说我这件事:对方明显是过错方,事发当天的一系列操作,环环相扣,惊为天人!先找人寻衅滋事,拦住我方摊位,后劝说无果就动手打人,我处于自卫,对方却故意摔倒碰瓷,开口就喊我方赔付五六万,我方当然拒绝。其后更是花一年时间找专业机构鉴定,喊我们赔付13余万。我就想问,她一个手拎菜篮子的沿街买菜的50多岁农村老太,是谁在背后给他出谋划策,蓄意碰瓷,打法律擦边球,谋取暴利。我方遵纪守法,也从未遇到这类碰瓷事件,打官司也不懂,明显的证据法官却不予采纳。后我又将视频关键点截屏并指出说明,法官还是不予采纳。我们不服气,一审二审,检察院,资料交了很多份,根本没有回复。只能说官官相护,让我们这些弱势群体,苦不堪言。希望有关领导了解民情,为我们主持公道,还事实真相。

发表于 2023-12-28 13: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我们无理取闹,还是50岁卖菜老太蓄意碰瓷?
事发当天的一系列操作,环环相扣,惊为天人!先找人寻衅滋事,拦住我方摊位,后劝说无果就动手打人,我处于自卫,对方却故意摔倒碰瓷,开口就喊我方赔付五六万,我方当然拒绝。其后更是花一年时间找专业机构鉴定,喊我们赔付13余万。我就想问,她一个手拎菜篮子的沿街卖菜的50岁农村老太,是谁在背后给他出谋划策,蓄意碰瓷,打法律擦边球,谋取暴利?

发表于 2023-12-28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你真有视频证据证明关键问题,可以发给我。你这样发,是没用的。

发表于 2025-2-20 09: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法官这样的呀?我的工伤待遇诉讼案差9天5个月了还没结果,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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