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内江隆昌市(县)金鹅街道(山川镇)新民村二组部分土地被污染后,已无法正常耕种,当地便腾挪出来作为“园区”,允许企业进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内江市供销社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隆昌分公司(现为隆昌市昌源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便是其中之一,不仅工商管理部门给公司颁发了经营地址即为新民二组的营业执照,而且公司严格按照经信、环保等多个政府部门要求,进行立项建设,其中就包括有厂房建设。
从2012年6月至今,公司进驻已11年,然而,不久前,公司却突然接到街办通知,称公司违法占用耕地,所修建的厂房、彩钢棚等必须拆除,然后这块地会被重新用来种菜。
这对于一家经营本就举步为艰的民营企业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倒不是公司不支持国家的耕地保护政策,只是公司希望有关部门能履行正常的拆迁程序,然而,街办在要求负责人单方签下一个拆迁承诺书后,11月15日,便 会同公安、城管等多个部门,组织工人浩荡数十人,携带大型拆迁设备,直接给强拆了。
公司负责人望着眼前的废墟,欲哭无泪,有几点十分不解。 1.公司进驻时,该块土地已处于因污染弃耕弃置的状态,被规划为了所谓的“园区”,并且已有企业入驻,怎么自己就成了违法占用?究竟是谁先违法占用?
2.公司从村民手里合法租用土地,每年交纳数万元租金,在无法耕种的状态下,还有一份可能远大于耕种的收入,村民对此也是欢迎的,何谈违法占用?
3.公司入驻,厂房修建,政府不仅知情,也都报批了,而且存在了11年,怎么当初不违法,时隔11后违法了?那11年来的监管又去了哪里?
4.公司前后投入了上百万元,说拆就拆,不履行任何法定程序,不给搬离的的时间和空间,更不谈如何弥补损失,谁该为此负责?公司又何去何从?
5.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大力打造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作为一家弱不禁风的民营企业,就是这样被允之即来,不要则踢,狠狠伤害的吗?
6.公司支持国家的保护耕地政策,但这样不分青红皂白、不问历史缘由、不依法定程序,置民营企业和普通群众的现实利益于不顾,说拆就拆,拆后种上可能根本无法食用的庄稼蔬菜,究竟是在保护耕地,还是在损害群众利益呢?究竟是官僚主义还是形式主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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