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残疾人代步车扣押问题,经与普安交警中队、普安交通执法大队、普安派出所等单位核实,您被扣押的车辆系在普安城区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机动三轮车,并不是您所反映的残疾人代步车。2023年11月10日上午9时50分,在对您驾驶的机动三轮车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您驾驶的机动三轮车为“三无”车辆,正在从事非法载客营运。现场执法人员在对您进行询问时,您极不配合,强行冲卡后将机动三轮车开回家中。随后,普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前往您家中了解情况时,您仍然不配合,派出所民警遂移交至普安交警中队、普安交通执法队进行处理;因您为一级残疾人,驾驶运营机动三轮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目前已依法暂扣涉事运营车辆。
关于您反映的“自力更生自谋出路”问题,经与镇民政办核实,您本人目前享受有低保、残疾人补助、临时生活救助、廉租房等优惠政策,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县残联曾为您配置残疾人代步车,后被您售卖变现购置了机动三轮车。
感谢您的留言。希望您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合理表达相关诉求。如果您对回复内容有不清楚的地方或有其它问题困难,烦请致电详询,联系电话:0839-6622212。(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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